简介:案情简介: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日,某营养食品有限公司(被告)先后通过广播电视报、电台等新闻媒介发布了征集产品包装图案的启示。启事详细说明了征集时间、征稿要求,并规定:录用作品奖励人民币九百八十八元,另设优秀奖四名,各奖励人民币二百八十八元,凡投稿者奖纪念品一份,作品一经录用,版权即为被告所有,任何人不得仿制和冒用。某美术编缉(原告)获此信息后,即根据被告的要求,参照被告原有包装,重新设计制作了西亭脆饼包装盒彩色效果图,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告投了稿。征稿结束后,被告组织有关人士进行评选,认为原告设计的西亭脆饼包装图案可部分采用,决定发给原告奖金二百八十八无。因应征稿件质量不尽如意,故未评出录用奖。
简介:近半个世纪前,西方的经济学界开始关注信息问题,马尔萨克、西蒙、施蒂格勒、阿罗、维克利、德姆塞茨、阿克洛夫、斯彭斯、莫里斯等众多经济学家从不同层面对信息问题展开研究,信息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被创立,研究成果不断涌现,并产生了巨大影响,不仅对现代经济学有重大贡献,还影响到人们对制度及其功能的认识。我国学者对信息的经济学研究时间虽然不长,但也已出现了一些优秀著作。总体而言,对信息问题的研究目前在国内还处于起步阶段,并且绝大多数的研究由经济学学者作出,其成果限于信息经济学领域,法学学者基于制度视角对信息不对称等信息问题展开研究,则非常少见,这不能不说是一大憾事。
简介:信息的财产化为信息成为财产权利客体提供了现实基础。从价值形态到财产形态,信息的产品化、资产化、权益化是财产化进程的关键步骤。信息产品进入市场,使信息成为一种财富载体和财产形态。信息资产化,进一步强化了其作为“取得财产的资格和手段”的当代财产的特征。信息权益化,就是信息利益权利化的过程,是主张信息权利的过程,是信息权利和利益获得现实确认和法律确认的过程。在信息产品交易的价值运动中,信息财产的独立存在地位进一步增强,生产、交易、使用中的利益也不断地寻求法律权利作为载体,以完成信息财产化进程。信息产品交易过程中伴生的利益纷争,也成为信息财产权利法律化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