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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本文认为,节约交易费用是市场经济立法的效益性质和根本动因。由于各类市场经济法律不同的经济学基础,所以在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方面,民法是市场的互补形式,商法是市场的替代形式,经济法是市场的补充形式,从而决定了民法要超前于市场活动立法,而商法须同步于市场活动立法,经济法应滞后于市场活动立法。又由于经济法的立法成本较之民商立法成本高,因此根据各类经济立法不同的立法成本特点,在把握各类经济立法数量边界及相关成本和投入产出规律的基础上,将提高经济立法质量作为实现经济立法低成本、高效益的突破口。本文最后提出了我国经济立法运行低成本高效益的现实选择思路。

  • 标签: 市场经济立法 市场主体 交易费用 经济法 市场失灵 外在成本
  • 简介:劳动歧视现象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文化传统和历史背景,在不同的社会环境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表现形态。除性别歧视、种族歧视、民族歧视等在全世界都较为普遍的劳动歧视现象外,在我国一个较为特殊但又非常严重的现象就是户籍歧视,包括对不具有本地户籍的外来工和持农业户口的农民工的歧视。在现今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和我国加入WTO之后产业结构调整等背景下,对这一现象的分析和研究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 标签: 户籍歧视 劳动力市场 农民工 中国 产业结构调整 加入WTO
  • 简介:少年司法是美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独立程序和法律理念。自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少年法庭受到来自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的批评。自由主义认为,少年法庭的法官经常以一种任意的、歧视的、甚至是专制的方式行使着家长式的权威;保守主义则认为少年法庭过于仁慈,尤其是对实施暴力犯罪和反复实施犯罪的违法者。来自两方面的挑战,对美国少年司法制度的改革产生了很大影响,并一直延续到现在。

  • 标签: 美国少年司法 少年法院 法律改革
  • 简介:本调查报告经对9个刑警支队和90个刑警大队千余名刑警的问卷调查和10多次刑警、检察官座谈会后得出结论,现行拘留转为逮捕的证明要求偏高,部分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或难于完成,建议将证明要求降低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同时将拘留审查时间缩短为几十个小时。本文还建议设立逮捕审查制,被逮捕人就逮捕必要性,可请求检察院复议。复核;提起公诉后,向合议庭提出申请,对合议庭决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 标签: 拘捕 证明要求 建议 逮捕审查制
  • 简介:2009年启动了新一轮司法改革并在诸多方面有所进展。基于对2009年司法改革措施的系统梳理,报告力图从综合性改革、法院改革、检察改革、司法行政改革等方面对年度司法改革进行客观中立的总结、评判和反思。尽管司法改革依然任重道远,但迈向现代司法制度的趋势不可逆转。

  • 标签: 司法改革 年度报告 2009
  • 简介:应美国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邀请,笔者于去年赴美访问了美国行政司法部门和教育科研机构等40余家单位,就美国有组织犯罪、毒品犯罪、恐怖主义犯罪等问题进行了学术考察.重点访问了美国国务院国际麻醉品和法律执行局、美国国土安全部移民和海关管制局、美国联邦调查局亚洲犯罪处、美国毒品管制局等单位.加深了对美国行政司法制度和教育科研机构的了解,增长了理论素养,开阔了学术视野.

  • 标签: 美国联邦调查局 美国国土安全部 美国警察制度 美国华裔有组织犯罪 美国毒品犯罪
  • 简介:国际化是期货市场本质属性,是期货市场功能发挥的基础条件之一,而期货市场国际化必然要求法治化。随着“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和自贸实验区的建立,特别是近年来中国期货市场自身不断发展壮大,中国期货市场国际化已势不可挡。但目前我国关于期货公司、投资者和期货品种的准入制度等方面存在准入门槛过高、双向交流不够畅通、程序繁琐和不够透明等问题,严重阻碍了中国期货市场国际化进程,影响我国期货市场在国际大宗商品上的定价权和话语权,为此需要从法治化路径入手,完善期货立法,优化期货市场国际化法治环境,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优化市场准入程序,完善相应的风险防控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保证中国期货市场国际化有序开展。

  • 标签: 期货市场 国际化 法治化 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
  • 简介:从人力市场归一化的分析来说,应当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但在劳务派遣实践中,因为存在着劳务派遣工权利保护的障碍来自于系统性的用工歧视制度结构,劳务派遣立法过程中缺少充分的意见表达通道,致使劳务派遣中利益攸关的劳动者无法将自己的利益需求有效表达出来,劳务派遣实践中劳动者利益保护成本相对较高等原因,给劳务派遣工的权利带来了多重损害。应当通过构建平等的法律文化,建立有效的劳务派遣工参与机制和管理机制,完善并严格法律法规,把劳务派遣真正关进法制的笼子里,构建接近正义的法律适用体系,开展员工关怀、培育正常良性的雇佣关系,注重技能培训、提高企业的责任承担能力,发挥工会作用、保障民主权利等机制,才能真正实现人力市场的统一,为劳务派遣工提供平等的法律保护。

  • 标签: 劳务派遣 员工权利 劳动合同法 人力市场归一化
  • 简介:一、阳光司法指数的基本理论(一)阳光司法指数的概念与特点在司法透明状况的评价中引入指数概念,就是要建构一套科学的阳光司法指数,确保司法公正是"看得见的公正",司法高效是"能感受的高效",司法权威是"被认同的权威"。关于阳光司法指数(或司法透明指数),目前尚无确切的定义,以统计学上的指数概念为基础,结合对司法透明

  • 标签: 司法透明 阳光 评估 司法公正 司法权威 数概念
  • 简介:刑事二审审理报告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常用的法律文书。其功能在于制作人即案件承办人向会议庭或审判委员会汇报案情时作为书面依据,所以它是承办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内容。优质高效地制作二审审理报告是人民法院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环节。但如何制作二审审理报告却未见有专门论及,各类教科书中也未提及。司法实践中缺乏权威的模式可供参照。现行模式是否科学?有无必要改进?如何改进?本文将就此作一探讨。现状审理报告是伴随着审判委员会的出现而出现的一种法律文书。现在一般称为“审理报告”或“审结报告”。其模式也由原先的百花齐放,发展到今日的相对规范化。以准确,如实、全面反映案件情况为其宗旨,同时也提出案件处理意

  • 标签: 审理报告 辩护意见 刑事二审 被告人 上诉理由 上诉权
  • 简介:民法学界存在自然主义的市场观念与非自然主义的市场观念,以及与这两种观念相对应的纯粹私法性定位的民法模式和非纯粹私法性定位的民法模式。其中,纯粹私法性定位的民法模式在意识形态、价值观立场和社会政策方面的“中立化”企图,及其形式主义和技术主义的学理姿态,应当受到批判;作为法律体制有机组成部分之一的民法的立法和理论研究,必须具有更多的政策导向意识。中国民法的立法和理论,需要扬弃对市场体制和民法模式的本质主义和教条化的理解,更加积极主动地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民事立法政策内涵进行持续不断的解读,通过民事立法的理论和实践,参与到有关社会政策的探索和发展之中去。,

  • 标签: 自然主义 非自然主义 私法 民法
  • 简介:市场监管的正当性源自市场运行存在内生性缺陷及其安全风险并需要外力矫正,在法治理念指导下,市场监管的本质是一种法律监管,而不是权力监管。尽管市场监管法可能含有具有行政法属性的法律规范,但市场监管法的调整对象是市场结构利益关系,这些规范不能改变其秩序性规则的整体性质。

  • 标签: 法律监管 权力监管 市场监管法 定性
  • 简介:2014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8个试点城市进行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对建立多元化的刑事诉讼程序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具有重大意义。速裁试点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在保障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提高了诉讼效率,得到参与试点的诉讼参与人的广泛认可。同时,问卷调查也显示刑事速裁程序的试点在案件适用范围、认罪程序、律师辩护、量刑协商等方面还存在缺陷。为此,未来的刑事速裁程序立法,在扩大速裁程序的案件适用范围的同时,还要构造对被指控人的认罪自愿性审查机制,建立规范的认罪控辩协商机制,制定速裁案件审理证据指引,等等。

  • 标签: 刑事速裁 程序调查 问卷实证分析
  • 简介:<正>一、市场经济实际上是混合经济所谓市场经济,是指通过自由竞争形成市场价格,由这种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的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与计划经济或命令经济相对立的概念。19世纪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它是作为反对封建主义重商主义的行政干预的一种理想而出现的。随着现代产业的发展,"市场万能主义"被凯恩斯的政府干预政策所代替。进入20世纪,特别是1929年大危机以后,几乎所有工业国家都开始了政府对经济的积极干预。并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高度产业化社会的发展,使得包括经济领域在内的所有领域中的行政干预作用越来越强大起来,社会上的各种各样的问题的解决,越来越依赖于政府的干预。总而言之,历史上任何时代,政府在市场规则的形成和对市场运行的监督上一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现代世界各发达国家实行的市场经济,实际上是政府积极干预和控制的混合经济。

  • 标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行政调控 积极干预 混合经济 市场机制 经济的
  • 简介:市场型价格立法思路郑迎新市场经济的运行,使得我国的价格立法也必须由计划型、半计划型向市场型转变。价格立法的转型首先表现为其思路的变化,这一变化主要反映在价格形成机制、价格主体的地位与价格决策权的配置结构和价格调控机制等方面。一、价格形成机制的转换目...

  • 标签: 价格立法 市场型 决策主体 价格体系 市场调节价 价格调控机制
  • 简介:<正>搞市场经济必然受到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的支配。而在竞争规律作用下产生的市场竞争关系,需要市场竞争法调整。市场竞争法是指共同调整竞争关系的各部门法规范构成的有机统一的国家权力控制体系。从法律规范角度看,它是由调整竞争关系的经济法规范、民法规范、行政法规范和刑法规范等一系列特殊的社会规范构成的;从控制力量的来源看,它是国家权力的体现,由国家强制实施为后盾;从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看,竞争法主要是通过规范性法律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对限制竞争法》或

  • 标签: 市场竞争秩序 竞争关系 反不正当竞争法 法律规范 国家权力 限制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