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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当今社会大力倡导降低未成年案件羁押率的背景下,鉴于未成年案件的特殊性,其羁押率并不是越低越好,尤其是并不必然应当低于成年案件的羁押率。未成年“羁押率”高的原因在于国家较之成年案件往往表现得更加积极主动,介入的范围更加宽泛,其中人身拘束措施作为非常有效的一种干预手段,不仅要承担保障诉讼的功能,同时还有教育、辅导、考察等功能。应针对未成年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国家责任,改变过窄的司法保护模式,尤其对于社会危害性很大的校园欺凌问题,应采取更有进取心的司法干预措施。

  • 标签: 未成年人案件 羁押率 社会调查 校园欺凌
  • 简介: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未成年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作为特别程序单独规定,未成年刑事政策被正式写入法条,检察机关也适时提出了“少捕、慎诉、少监禁”的未成年刑事检察政策,体现了国家不断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被告人权益保障的趋势。然而,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与新刑诉法和刑事政策背道而驰的问题,需要检察机关在执法理念上适时更新、在执法方式上大胆突破,理性的构建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应然工作机制。

  • 标签: 未成年人犯罪 工作机制 恢复性司法 批捕权 公诉权
  • 简介:"非遗后"时代的到来为传承提出新的要求,其需要找准自己的价值定位,"去功利化"是传承应当秉承的根本理念。传承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所起作用为基准,划分为代表性传承与一般性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需要二者合力作用的发挥。传承退出机制的合理设计,确保能够充分调动传承的热情。

  • 标签: 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承人 定位
  • 简介:2012《民事诉讼法》第56条增加第3款规定了第三撤销之诉制度,旨在遏制虚假诉讼,保护第三合法权益,但是该制度自设立以来,由于自身规定并不完善,导致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存在很多问题。第三撤销之诉的提起是为了改变或撤销本诉作出的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所以第三撤销之诉与本诉之间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本文将从第三撤销之诉与本诉的关系着手,在明确第三撤销之诉的性质及功能定位的基础上探索其与本诉之间的一致性与冲突性,通过完善第三撤销之诉制度来消减两诉之间的冲突,进而达到增强第三撤销之诉适用性的目的。

  • 标签: 第三人撤销之诉 关联性 冲突性 完善
  • 简介: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中增设了犯罪嫌疑、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意在回应反腐败和反恐怖斗争中的需要,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没收特别程序因此偏重效率和效果,对正当程序进行了有限减损。但作为一项司法程序,必须保证司法审查原则在其中得以贯彻。为此,特别没收程序应充分重视利害关系人在没收特别程序中的作用,合理确定利害关系资格,保障利害关系程序上与实体上的参与权。在证明问题方面,明确利害关系不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对象上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采用"优势证据"的证明标准。

  • 标签: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利害关系人 刑事没收
  • 简介:以囚徒困境为代表二博弈模型在学术界已经被广泛研究并加以应用。囚徒困境理论往往容易形成一种简单化和两极化的固定思维模式。囚徒困境的二博弈模型实际上是三博弈模型的简化。而三博弈模型在现实生活中比二博弈模型更加贴近现实,更具有解释力。分析三博弈模型的结构及其理论意义,并以刑事诉讼法为例对三博弈模型的应用进行探讨很有必要。

  • 标签: 二人博弈 囚徒困境 三人博弈 刑事诉讼法
  • 简介:制定1979民检察院组织法,是"文革"后恢复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措施。彭真直接领导了这部法律的制定工作,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草案和说明的基础上,对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领导体制、检察权的范围以及检察机关的工作原则等重大事项,提出了重要的修改意见。1979年民检察院组织法实际是1982年宪法确立检察机关的基础,是新时期我国检察制度形成和发展的源泉。

  • 标签: 草案和说明 性质和任务 领导体制 检察职权范围
  • 简介:1978年以后,我国为了迅速重建市场财产体系,只能依靠人为理性的快速建构,历史地选择了物权/债权的二元区分财产权结构。总体来看,这一结构既有历史前见提供的路径依赖,又符合日常经验的常识认知,也能满足资产阶级革命的时代需要以及现代交易的正当保护要求,因此具有历史、经验以及逻辑的自洽性,从整体结构上应予保存。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带来的复杂交往互动,这一典范式结构也从产生、变化阶段走向质疑阶段,受到了不绝的批评,基于其内在理论冲突、外生“中间权利”现象以及逻辑推演规则应用中的诸多矛盾,必须对现有物权/债权的僵硬区分标准予以改造。为此,有必要在现代权利话语语境下,以“义务的知晓”作为物权逻辑链的新支撑,通过三个层次的默示外观反向推理方法重新建立物权的判断标准。同时,可借以实现私人意思判断坐标的转换,以权利人本人的意思与权利相对的意思相互制约、互动并行。

  • 标签: 物权 债权 对世性 义务人的知晓 默示外观
  • 简介:事案解明义务是当事人在诉讼中负有的对案件事实进行陈述、提出证据材料及忍受勘验等义务,其在弥补证明责任分配法则的弊端、解决当事诉讼武器不平等、促进诉讼以及协助法官发现案件事实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辩论主义的限制和修正,事案解明义务在我国已初步确立,但尚欠缺可供其良性开展的逻辑前提和规则体系。确立约束性辩论主义,构建事案解明义务规则体系,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从而发挥其实效性,殊为必要。

  • 标签: 事案解明 举证责任 辩论主义
  • 简介:保险说明义务在司法实践中面临过度保护投保人利益的倾向。其原因主要源于保险强势地位、立法的倾斜保护和法官的扶弱心理,并由此引发了对保险说明义务的严苛司法审查。但从利益均衡的角度出发,也应考虑投保人可能的道德风险,兼顾保险的效率和公平。法院司法审查应严格遵循《保险法司法解释二》对保险提示义务和明确说明义务的要求,明晰免除责任条款适用的范围以及保险举证责任,并通过引入合理期待原则等制度完善保险说明义务。

  • 标签: 保险人 说明义务 司法审查 司法解释
  • 简介:为了解决一方当事缺席时造成的诉讼障碍问题,德、日两国分别形成了以缺席判决主义和一方辩论主义为特征的两种内容迥异的缺席审判制度。以当事的利益保护问题为出发点,通过对德、日两国缺席审判制度立法规定的详细分析,发现这两国的缺席审判制度在缺席程序中都能实现对双方当事的平等保护。但是在救济措施中德国的异议制度倾向于保护缺席方当事的利益,而日本的上诉制度倾向于保护出席方当事的利益。

  • 标签: 缺席审判制度 利益保护 缺席判决主义 一方辩论主义
  • 简介:陕西东南,有一座美丽的小城,她叫"平利"。平利地处陕、鄂、渝三省市交界处,全县总人口23万,森林覆盖率756%,乡村旅游资源丰富。平利,寓"平安顺利"之意。西晋泰康元年立县,唐武德元年定名"平利川",置县—千八百春秋,斗转星移,沧海桑田,始得今日新貌。平利是女娲故里,史籍多方记载为女娲"抟土造人"处,人文历史悠久,女娲文化源远流长。平利是中国最美丽的乡村,田园风光秀美,民俗风情浓郁,生态环境适宜,乡村旅游独具特色。

  • 标签: 平利县 乡村旅游资源 德元 旅行者 田园风光 生态环境
  • 简介:在实践中,仲裁裁决侵害案外人利益的情形时有发生、形式多样,而现行法并不能为仲裁裁决案外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救济。通过对比分析,在既有的第三撤销之诉制度基础上,构建案外第三撤销仲裁裁决之诉制度较为可行。为此,需要进一步明确该撤销之诉的适格当事、撤销之诉的客体范围以及程序的选择适用等问题。

  • 标签: 仲裁裁决 仲裁案外人 撤销仲裁裁决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