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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个结果
  • 简介:<正>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为了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化管理,维护法律服务行业秩序,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民接受委托参与诉讼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重申以下意见:1、凡持未经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验、注册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法律

  • 标签: 资料夹 房屋租赁 司法行政机关 基层法律服务机构 基层法律工作者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简介:<正>法理学是一盘大杂烩,在它里面分类归纳着关于法律的种种普逼思考。法所代表的是什么?它所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我们应当对法作何种评价?法是如何得以进一步完善的?法是不是可有可无的?谁创立了法?我们应该到何处去寻找法?法对于道德、正义、政治、社会实践或者无法律保障的约束力而言,二者的关系是什么?我们是否应该恪守法规?法是为谁服务的等等?这些都是普通法理学所内含的问题。它们可能被忽视,但却不会消失。据说主张法律学者掌握法理学的正当理由是法理学能造就他们成为素质良好的法学家。我不赞成这种观点,至少就普通法理学而论并非如此,人们获得了法理学中法律推理和法律

  • 标签: 普通法理学 法学家 法律原则 法律推理 社会实践 正当理由
  • 简介:<正>本文的研究以人类的生存、发展和完善为立足点,并基于如下的哲学命题而展开:只有在创造中,“人”才成为真正的人。因之,本纲要的核心主题是:“守法”即创造!一、“守法”的现实理论的存在与发展既要依循自身的客观规律,更应关注时代的现实需求;另一方面,社

  • 标签: 守法主体 法律修养 境界 积极守法 文化环境 法理学
  • 简介:在目前法学研究中法理学内外部界限比较模糊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必要的界定是有价值的。界定不同学科的标准有内容要素标准和形式要素标准两类。法学是以内容要素标准来区分的学科,同时必须发现其中所包含的个别-一般和规范-描述这两对形式要素标准。法理学是从一般性角度对法律的研究,以此区别于法教义学和法律史学,构成了法理学的外部界限,这种一般性的研究是无法被取消的。依据规范性和描述性,法理学内部又可再分为规范法理学与描述法理学。规范法理学与政治哲学、伦理学紧密关联,统摄于实践哲学。描述法理学再可分为经验法理学与分析法理学,前者试图通过经验调查得出有关法律的普遍认知,后者则更接近于有关法律的本质性论断。

  • 标签: 法理学 一般性 规范性 描述性
  • 简介:本文针对我国学界(特别是法学界)和社会其他各界(特别是法律界)对法理学的实用化期待以及因为此种期待的难以实现而对法理学的指责,论证了这种期待本身具有非理性。不但如此,而且这种期待对法理学研究产生了诸多的误导,举其大者为:它影响了法理学的“自然”发展;消弥了读者对法理学的兴趣;最终影响了法理学“实用性”的发挥。在此基础上,作者论证了法理学在法制建设中的能与不能,认为:法理学在法制建设中的基本功能就是精神教义功能、方法启示功能和实践应用功能。除此之外,都是法理学所不能的“广阔空间”。最后,文章提出了应当区分“主观的法理学”和“客观的法理学”的观点,并通过对两者的界定及其功能的哲理说明进一步论证了法理学在法制建设中的能与不能。

  • 标签: 法理学 法学 法制建设 精神教义 实践应用
  • 简介:日前,《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公布生效,其中关于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主体的规定,仍有不合理之处。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属于档案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是不动产物权公示的一种手段,其公开与否,以及公开的范围是保护隐私权与交易安全二者之间的博弈,也是立法政策在两相冲突的利益中协调和选择的结果。《实施细则》中对不动产登记结果的查询主体的限制,不仅违背世界立法趋势,而且不符合物权公示的要求,也与实践情况相矛盾,不动产登记结果应向一般民众公开,这是全面保护交易安全的体现;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的查询主体,"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的范围不明确,该"利害关系人"应仅为具有法律利益之人,而不能扩张至潜在的交易者、科研者、近亲属等,这是对保护隐私权的回应。

  • 标签: 物权公示 交易安全 利害关系人
  • 简介:健康权对人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作为国际人权法承认的一项基本人权,研究它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健康权在历史上经历了由观念意识到法律权利的演变,是一项同时具有消极权利和积极权利混合性质的权利,这也就决定了健康权所涵盖的丰富内容.而在健康权保障机制上,国家义务和社会责任共同推动才能保证健康权的真正实现。

  • 标签: 健康权 积极权利 法理学
  • 简介:理学名称经历了从部门哲学,法哲学,法律哲学,法理学到哲学的法理学的演变过程,法理学学术问题有描述性问题,规范性问题和哲学问题三种基本类型;研究法的哲学问题的法理学实际上就是法的世界观的学问,具有人的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和价值性的特征;在当今时代研究法理学哲学问题的最好途径和最好方法是对历史中的法理学进行理解和解释。

  • 标签: 法理学 哲学问题 世界观 概念 研究对象
  • 简介:1999年刑法修正案第一条规定了一种新罪,即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罪。认为刑法修正案第一条是规定新罪的理由有四点:它是在“第一百六十二条后增加一条”,具有规定新罪的独立立法意图;它规定了该罪的犯罪主体;它专门规定了该罪的法定刑;它的规定,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相适应的。

  • 标签: 刑法修正案 新罪 理由
  • 简介:纠纷解决资源的利用效率直接决定了纠纷解决效率的高低。在我国,由于纠纷解决资源利用效率低下,致使大量纠纷无法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与此相反,美国在类似的“诉讼大爆炸”的压力下,却通过大力发展ADR,成功地缓解了法院压力,提高了纠纷解决效率。“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分析美国ADR的兴起原因,探讨其发展中暴露的不足,将对我国纠纷解决资源的利用提供有益启示。

  • 标签: 美国 ADR 纠纷解决资源 利用效率 中国 经验借鉴
  • 简介:随着信息与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日益认识到网络给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伦理、传统道德带来的深刻影响。研究网络伦理,探讨网络伦理学的发展,建构有中国特点的网络伦理学,这是时代的要求,社会的需要。

  • 标签: 网络 网络伦理 网络伦理学
  • 简介:<正>一康德成为自然法学派的反动而起的,是德国玄学派的法理学,其最大的代表者,是康德与黑格尔。前章所述自然法学的派学说,都是一种主观的虚构,所谓“人类的自然状态”只是他们头脑中的空中楼阁,并不是历史的事实,也没有科学的根据。这种学说,只不过代表了当时急进的市民阶级政治的要求,指示了革命建国的一些方略。虽然法国革命,如实的实现了卢梭的理想,而其理论本身,是不能为那时学者所接受的。这是德国玄学派法理学所以代替自然法学而起的原因。德国玄学派的法理学,是十八世纪末叶到十九世纪初叶的德国市民阶级二重性的反映,当时半封建的德国开始抬头的市民阶级,一面欢迎法国革命的理论,一面又害怕革命的巩怖

  • 标签: 法理学 市民阶级 十九世纪 法律 玄学派 德国
  • 简介: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资料中心成立于2006年6月,是由“联合国机构间湄公河次区域反对拐卖人口项目”(UNIAP)中国办公室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合作建立的中国第一个反拐资料中心。中心设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图书馆。中心网址:http://uniap.1aw.pku.edu.cn

  • 标签: 资料中心 中国 人口 北京大学法学院 简介 湄公河次区域
  • 简介:增设非法复制、盗卖技术资料罪的立法建议傅国云伴随着技术的商品化,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在各行各业推广运用,近年来非法复制、盗卖单位技术资料活动十分猖撅,严重侵犯了单位的技术权益,给单位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它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主义...

  • 标签: 技术资料 非法复制 社会经济秩序 科技成果 《反不正当竞争法》 刑事立法
  • 简介:当今法理学基本问题主要包括3个:法律是什么?法律应该是什么?如何认识法律?前2个问题是法律的本体论问题,后1个问题则是法律的认识论问题。法理学也经历了一个与哲学类似的从本体论到认识论,再到语言哲学的转变过程,其中主线条就是对上述3个问题的回答。这种知识谱系的讨论对于进一步深化我国法理学的研究,对于我们正确认识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式,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法理学 本体论 认识论 法治建设 知识论思想体系 自然法理论
  • 简介:理学的新突破与新起点刘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学科。它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着整个法学的发展状况和研究水平。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法理学研究有了一系列的新突破和新起点,呈现出生机盎然,蓬勃发展的态势。一、对邓小平民主与法制...

  • 标签: 依法治国方略 法理学 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法制建设 社会主义民主 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