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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金融商品较之有形实体商品更为抽象、复杂,金融商品交易中金融服务者与金融消费者处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应对金融服务者课以缔约说明义务,以确保交易的公平正义。我国目前没有确立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统一规范,现行立法呈现出立法分散位阶低、监管体制不完备、说明内容不统一、说明责任行政化的缺陷,难以满足现实需求,亟待完善。我国应当对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进行统合立法规制,制定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实现金融商品交易的功能监管,明确金融服务者缔约说明义务制度之主体与对象、内容与要求、违反说明义务的民事责任,使其切实发挥保护金融消费者的作用。

  • 标签: 金融服务者 缔约说明义务 统合立法
  • 简介:“情况说明”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滥用对刑事司法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危害后果,即使是正常使用的“情况说明”,由于其证据形式本身的瑕疵,内容记录难以做到客观科学完整,不能适用相关证据规则,导致对其证据能力、证明力判断困难。就其性质而言,内容上与案件具有相关性“情况说明”属于瑕疵证据。目前广泛使用的“情况说明”可以作以下处理:与案件没有相关性,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应当排除;与案件具有相关性,应当归入相关法定证据形式并完善其内容和形式,确立相应的证据规则。

  • 标签: 刑事诉讼 情况说明 证据形式 证据规则
  • 简介:司法考试已经举行了五次,但司法考试的设计初衷并未很好地实现,司法考试的效果也并不理想。这与现行司法考试的模式所存在的缺陷有着相当大的关联。根据司法考试的目的,树立“阶段性”司法考试观念,改造现行司法考试模式,遴选出真正优秀的法律精英人员,从而提高我国的法治水平。

  • 标签: 司法考试 法律职业 阶段性 专业化 精英化
  • 简介:作为我国《保险法》的创新之举,保险人说明义务缺乏理论基础,其根据说明对象重要程度的不同区分一般条款的说明义务和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存在逻辑上的缺陷,导致实践中产生很多争议.由于立法要求保险人承担的说明义务标准过高,保险人说明义务在实践中完全流于形式,无法实现确保投保人理解保险条款的立法目的,故应借鉴域外相关规定,引入“意外条款不订入合同”规则和合理期待原则,切实推动保险格式条款的通俗化.

  • 标签: 保险人说明义务 最大诚信 两分机制
  • 简介: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法律制度十分完备的时代,唐代统治者为了能使国家的法令制度很好地贯彻实施,非常重视对法律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工作。在中央设立了专门的法学教育机构教育学馆,招收生员,还首次开设明法科,实行考试制度,公开从社会上选拔法律人才。明法科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六七百年,对于提高官吏的法律素质,减少官吏犯罪的发生了重要的作用。

  • 标签: 唐代 明法科 律学 考试制度 法律人才
  • 简介: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及人员制作使用情况说明的现象极为普遍,情况说明已经由法律解释取得了证据能力。但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未明确其证据属性,加之与直接言词原则相背离,致使情况说明长期以来为学界所诟病。法律解释中的情况说明面临着一些矛盾面向,司法实践中的情况说明也与立法存在相当的拉锯,这些无不使情况说明显示出多维复杂的样态。承认情况说明及其解释性规则的相对合理性,构建一种有限度的提供情况说明认识论,并共同规范其形式和内容、引入“看得见”的制作与使用机制、细化完善瑕疵证据合理解释条款,有助于在现行诉讼体制下对情况说明进行必要的规制。

  • 标签: 刑事诉讼 情况说明 证据 法律解释
  • 简介:与雅思考试听力相比,大学英语应试教学的有许多弊病.为了提高学生语言实用能力,教学者要端正教学目的,并把文化教育和反映进步的语言变革融入大学英语课堂教学之中,提高大学英语教学质量.

  • 标签: 雅思考试 大学英语教学 语言能力
  • 简介:中国古代在法律和法律解释中,对法律合法性的阐述被置于对“天人”之关系的追问中,及“通古今之变”的追求中。中国占代追求通过法律解释和法律调整中人们的“身心之和”,通过两造的道德内省实现对两造的道德约束。“求实质公平”为中国古典法律解释的结果旨归。

  • 标签: 法律解释 合法性 形上智慧 古典 立法 中国古代
  • 简介:北京人文函大法律系八五级九万多学员第一学年年终考试已于八月开始。正如有的学员在来信中所说,这是对他们一年来学习的总检查,表示一定要考出水平,以优异成绩向本单位领导,向自己亲人,向学校,向关心和帮助他们学习的同志汇报,并迎接新学年的到来。法律系八五级学员年终考试,不仅因为学员多,

  • 标签: 法律系 九万 考试工作 考试时间 杨大文 中所
  • 简介:<正>目前,我国《公务员暂行条例》颁行在即,这将填补我国行政法体系中的一大空白,对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体制,将产生深远影响。国家业务类公务员的公开考选和考核晋升等项原则,将为该条例所确认。但是,如何将这些原则具体化、制度化,确保其贯彻实施,则有赖于考试法规的制定和健全。这已成为我国行政法建设中引人瞩目的重大课

  • 标签: 公务员考试 考试立法 人事管理体制 考选 法规 深远影响
  • 简介:近代司法官考试制度创始于清末,发展于北京政府,成熟于南京政府,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生成一符合本国国情、设计合理、构置精当的制度,从而使得民国时期的司法官选任基本上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清晰。本文试图从制度的创立宗旨、参考资格、考试内容、形式、录取和培训等方面对民国前期司法官考试制度的模型设计及其运作作一描述和分析,以期进一步加深对我国当前司法考试制度的思考。

  • 标签: 司法 司法官 考试
  • 简介:<正>经国务院学位办、司法部法学教育司协商决定,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试大纲》编写会议于1996年7月3日至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专家指导小组组长曾宪义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等8所试点院校的37位专家参加了会议,国务院学位办和司法部法学教育司的有关同志出席了会议。根据1996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8所试点院校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暨专家指导小组会议精神,1997

  • 标签: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考试大纲 法学教育 会议精神 指导小组 司法部
  • 简介:中国政法大学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经成为中国法学教育的重要基地,在法学领域具有突出的整体优势。为整合法学教育优势资源,使法学高等教育适应目前司法制度改革,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中国政法大学于2005年成立了全国首家司法考试学院(邮编:100088,电话:622176496221436,网址:www.fdpx.com)。

  • 标签: 中国政法大学 司法考试学院 法学教育 教学资源
  • 简介:保险人说明义务在司法实践中面临过度保护投保人利益的倾向。其原因主要源于保险人强势地位、立法的倾斜保护和法官的扶弱心理,并由此引发了对保险人说明义务的严苛司法审查。但从利益均衡的角度出发,也应考虑投保人可能的道德风险,兼顾保险人的效率和公平。法院司法审查应严格遵循《保险法司法解释二》对保险人提示义务和明确说明义务的要求,明晰免除责任条款适用的范围以及保险人举证责任,并通过引入合理期待原则等制度完善保险人说明义务。

  • 标签: 保险人 说明义务 司法审查 司法解释
  • 简介:对违纪学生进行纪律处分是高等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针对近年来不断发生的大学生诉高校不当处分案,本文以大学生考试作弊为视角,指出高校行使开除作弊考生学籍的处分权并未侵害大学生的受教育权,高校应坚持以人为本,以法治的思维方式正确处理考试作弊与开除学籍之间的关系,以使高校处分权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高校和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 标签: 大学生 考试 作弊 开除学籍
  • 简介:一、86级86级第一学年考试卷子,六月份全部发出,大部份同学已将答好的试卷寄来。还没有交卷的同学,请抓紧时间答题,迅速寄来,以便学校组织评阅。由于评卷工作量大,在短时间内没有收到成绩单的,请勿来信催问,一经评完,即将成绩单发出。按规定一律不查卷。

  • 标签: 法律系 学年考试 评卷工作 毕业考试 考试科目 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