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欧美,警察权的变迁经历了两次“脱警察化”,通过分权和分工,从国家行政、内务行政的同义词渐渐走向组织法意义,从警察概念分化出来的其他机构和人员不得再使用“警察”名称。第一次与分权有关,通过与军事权、财政权、司法权等的分离,警察权逐渐限定在内务行政领域。第二次与政府组织体系分化、职能进一步分工有关。通过不断明晰警察权目的,将政府的一些职能从警察权之中剥离出去,警察权也便与内务行政有了一定区分。我国自清末起步的现代警察制度,通过组织体系的重构,延续了衙役、保甲等传统职责,对警察权的认识直接取自欧美晚近的警察概念。也经历了分权与分工,通过“脱警察化”逐渐限缩警察概念与警察作用,但不彻底。建国之后形成的“多元分散”的警察体制存在着进一步改革的空间。
简介:人类社会同犯罪作斗争是从私有制、国家、阶级社会的产生、犯罪的出现而出现的,故有着漫长的历史。但作为一门全面、系统、科学的犯罪学的建立却只不过100多年的学科发展历程。意大利著名法学家、犯罪学家加罗法洛(1852—1934)于1885年撰写问世的《犯罪学》,在犯罪学史上第一次使用“犯罪学”概念,它的出版将犯罪学从其它学科中独立出来,从而形成一门新的学科,标志着犯罪学作为独立学科的诞生。①这门学科在中国的发展历经坎坷。早在20年代已引进了西方国家的一些学说主张。”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我国对犯罪学的研究中断了多年,犯罪学的研究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犯罪问题的。严重,犯罪学又得到了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在建国后若干年里的我国社会生活中,“公安”就是“警察”的代名词。警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公安人员、警察工作和公安工作、公安权力和警察权力都是等同的概念.在学术方面,过去所有涉及人民警察的书籍,几乎都是以“公安”命名的,就连最基础的警察学科也叫做“公安学”.在研究的内容方面,也仅是与公安机关有关的内容。警察权的研究也是如此,对其他国家机关享有的警察权很少涉及。学术上的状况是我国警察立法和警察体制的反映。在立法方面,1957年颁布的《人民警察条例》和1984年公安部颁布的《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试行),都是将公安机关等同于警察机关、人民警察等同于公安人员。
简介:2016年问世的《乐感美学》是一部抓住"美"的"乐感"性能自觉重建后形而上学时代美学形上体系的专著,也是以中国特色的"乐感"概念建构具有普遍意义的美学原理的系统性尝试。"乐感美学"既不同意现代美学对本质论的全盘否定,也不同意传统美学实体论的本质论,而是将本质视为"某类现象背后的统一性",进而对具有统一性的美的语义及其下属范畴、美的原因、规律、特征等"美本质"问题展开重新反思和系统探讨,以建构起全新的中国特色的美学学科体系。全书分"导论""本质论""现象论""美感论"四编,共14章60万字,提出了许多迥异于传统美学和现代美学的看法,本文是这些见解的集中阐述,希望为美学界的美学原理建设提供一份参考,并欢迎学界同仁展开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