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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环境司法是当前司法改革重点领域之一,如何有效评价司法公正在环境案件中实现情况则是研究难点所在。目前,国内外法治评估实践从整体和宏观维度上对司法公正进行了量化评价,但尚无法在微观维度上实现对特定领域精准分析。根据司法公正一般理论和环境正义特殊要求,运用统计学方法,以全国范围内环境侵权一审判决书作为样本,将污染受害人"诉讼请求支持率"作为被解释变量(分为货币化和非货币化两个方面),将案件中相关因素(包括实体性因素和程序性因素)作为解释变量,可以对环境侵权案件中司法公正实现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我国环境侵权案件裁判结果受到当事人身份、数量、案件发生地、审判期限显著影响,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污染受害人获得法律救济充分性与公平性;法官司法能力及相关理论学说也亟待改进。针对其他类型大规模侵权案件,本研究在方法上具有借鉴意义,有助于推进大数据条件下民事司法"分类诊断"和"精准研究",是对目前法治评估体系有益补充。

  • 标签: 环境侵权 司法公正 法治评估 回归分析 环境司法专门化
  • 简介: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之根本,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保障。侮辱国歌行为,不仅危害社会公共秩序,还危及国家主权和政治安全、文化安全。在全球化进程中,文化安全主导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发展,凝聚民族力量,与政治安全关系逐渐紧密。非传统安全因素逐渐取代传统安全因素威胁国家安全,在此背景下,为满足当前国家安全需要,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刑法修正案(十)》增设侮辱国歌罪,既惩治了侮辱国歌犯罪行为,又维护了国歌奏唱、使用严肃性和国家尊严。在填补刑法空白基础上,有效地与《中国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衔接,确保了民族优良爱国文化传承,保障了国家和人民利益。

  • 标签: 国家安全 非传统威胁 总体国家安全观 侮辱国歌 《刑法修正案(十)》
  • 简介: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是一种复合型权利,兼具社会性和财产性双重价值,在破产中处置土地经营权财产价值,常常受到社会性价值掣肘,致使土地经营权社会性价值与破产法立法宗旨之间形成冲突。土地经营权流转趋势不可阻挡,以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经营主体,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出资过程中,应当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作用。市场经营充满风险,当其经营陷入危机引入破产制度解决债务问题时,需要妥善处置土地经营权社会性价值与破产法立法宗旨矛盾。建议给予以土地经营权出资农民附条件优先权和选择权,优先权和选择权设置是有偿且自愿,在农民遭遇投资失败导致失去土地时,可以行使优先权或选择权重新购回土地

  • 标签: 农村承包土地 经营权 破产处置 双重价值
  • 简介:立法评价方法是创立良善法律之科学工具,关注是立法者内在科学立法思维。立法评价对象是法律规范所依据价值关系。立法评价基本内容包括:法律规范价值关系范围确定,价值关系信息全面总结与要素提炼,价值关系信息类型描述,不同价值关系之间比较和选择。经过立法评价而选择"行为事实"、"社会需求"类型将会成为法律规范初步内容,而立法评价所得到价值判断也会成为该法律规范目的之基础。整体上看,立法评价方法操作过程,呈现出一种"立法评价之循环"特性,包括评价环节之反复与评价过程之循环两个方面。

  • 标签: 立法方法 立法评价 价值关系 规范目的 立法评价之循环
  • 简介:地方法制概念上不同于法治或者地方法治,它指的是在法治统一原则下,地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需要,在应对宪法法律实施所产生各种问题过程中,形成规则与制度总和。当前我国地方国家机关在整个权力体制下拥有完整独立权力,地方在实践中衍生出各种次级规则和制度因此也对整个国家法治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合理把握次级规则与制度和国家法律关系正是理解地方法制关键。地方法制并不是一个与法治相割裂本体概念,它提供了一种独特方法论视角,将地方作为分析单元,观察地方在法治建设中地位和作用,确信地方能够为中国法治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 标签: 地方法制 次级规则 方法论 地方 法治
  • 简介:环境监察协同治理以部门协同与区域协同、环保机构与第三方环境监督组织协同治理为核心,构成了破解环境监察治理格局分散化、松散化困境重要路径。作为国家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环境监察协同治理适应性改革,既须坚持党委领导与部门协同一体建设,推动监督、检查、督办、执行及责任追究衔接;立足环境监察领域特殊性,实现垂直管理与属地负责有机结合,优化其权力配置及权责结构;同时又需立法保障、运行机制及配套保障机制在内一整套完整系统全方位支持,推动环境监察协同治理综合格局创新发展,建成"督企"、"督党"、"督政","党政同责"国家环境监察体系。

  • 标签: 环境监察 协同治理 综合格局
  • 简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可诉范围所要解决是当事人"对什么可以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问题。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可诉范围既决定着法院受案范围,同时又是我国公民诉权体现。因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殊性,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可诉范围判定应在界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因行为范围基础上,以存在环境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或严重威胁事实和维护环境公益特定诉讼目的为判定标准,在排除刑事犯罪行为和为保护国家安全、公众安全等所采取必要措施可诉范围例外情形下,最终以明确可诉范围来界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受案范围。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可诉范围 公共利益
  • 简介:不同于传统国际法理论,国际环境损害责任不以国际不法行为作为责任必要构成要件,责任主体多样化,不严格适用过错原则。在这些特点影响下,近半个世纪以来,国际环境损害责任呈现出私法化趋势。在引入损失分担原则后,严格责任被适度软化,国际环境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实现重构,私法化倾向大致体现三个方面,国际法委员会立法态度,国际造法性条约实践及其解纷方式,责任制度模式选择。私法化趋势应强化国家补充责任理论运用,坚持损失分担和风险预防原则,适度软化严格责任,赋予解纷机制以污染者付费内涵,还需正视传统国家责任理论运用,加强国际环境法与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有机互动。

  • 标签: 国际环境损害责任 国家责任理论 严格责任 损失分担机制 私法化趋势
  • 简介:杭州互联网法院设立,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开辟了司法改革新领域,是司法机关适应信息化时代变革、积极承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和网络强国战略司法责任结果,同时也是司法积极对接信息时代挑战结果,适应了网络时代诉讼特点,进一步推动了司法效率与公平。但是,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定位上普遍存在着智慧法院、远程审判等误读,并过分渲染杭州互联网法院司法效率优势。此种误读和模糊性认识不但矮化了杭州互联网法院真正时代价值,也遮蔽了杭州互联网法院应有的重大制度性创新和方向性突破。矗立于司法改革潮头杭州互联网法院,肩负着探索网络法治中国样本重任,应当逐步扩展案件管辖类型,从跨地域约定管辖和跨国境约定管辖两个维度入手,探索和确立网络管辖权中国模式和中国规则,惟其如此,杭州互联网法院才能真正确立自己时代坐标和历史定位。

  • 标签: 杭州互联网法院 法治网络 制度创新 管辖权 网络治理
  • 简介:在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进行了全面论述。新时代中国社会基本矛盾转变,对生态环境法治提出新需求。新时代环境法学基础理论构建,必须立足于中国政治发展道路,将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话语转化为法律话语、学术话语。新时代环境法学发展,要构建法理分析逻辑框架和理论体系。当前环境法学研究重点问题包括适度推进法典化、长江流域立法和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应当注意问题包括增强历史责任感,增强"人民主体"和"生活本位"研究意识,将学术精力凝聚于主战场,通过高水平研究提升学科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

  • 标签: 新时代 生态文明思想 生态环境法治 环境法学研究
  • 简介:P2P网贷具有操作简便、难度小、成本低优势,作为传统金融补充,P2P平台和涉及借贷金额近年来都呈现了爆发性增长,但伴随着P2P行业创业者增加,资金链断裂、跑路事件大面积发生。P2P网贷平台是民间借贷与网络结合产物,P2P线上网络借贷包含了民间借贷本身信用借贷特征,也包含了网络环境所特有的特征。其刑事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资金池"引发非法集资风险、信用缺失引发其他类型诈骗风险、大量资金流动引发洗钱犯罪风险等。对P2P刑事犯罪治理和风险控制应该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依法治理正确路径,即刑法在金融领域适用,必须在金融自由和金融安全之间寻求平衡,并加强事前监管与金融体系创新。

  • 标签: P2P 犯罪 法律风险 刑事政策 防范
  • 简介:学界对行政诉权论之研究对象、现实意义与学理地位普遍存在认知不足,已导致我国行政诉权研究迟滞不前、避重就轻,亟待澄清。在研究对象上,行政诉权论应围绕“行政诉讼当事人请求法院依法公正审判程序权利”进行。在现实意义上,行政诉权论之研究攸关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权依法运行、实质性解决行政纠纷、维护公共利益与行政法律秩序、塑造公民人格意识与国家法治底蕴。在学理地位上,行政诉权论处于行政诉讼法基础理论之轴心地位,借助其与行政诉讼目的论、标的论、类型论在研究层面上勾连,将有利于推动行政诉讼法学科内部“荣辱与共”之理论发展趋势形成。

  • 标签: 行政诉权 轴心地位 行政诉讼目的 行政诉讼标的 行政诉讼类型
  • 简介:环境公益诉讼因其公益性、二重性及特别授权性之特点成为环保建设不可或缺法律程序保障。在起诉资格范围认知上,从身份之适格性、目的之公益性及社会资源之稀缺性维度考量,公民不宜享有起诉资格。相反,立法应明确检察机关与其他社会公益组织起诉职责边界,否则当公益组织怠于起诉时检察机关介入庭审于法无据。同时为防止角色混同,检察机关应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实现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职能,不可以直接参与诉讼方式实现法律监督,亦不可于裁判生效之前通过一审法院直接提起抗诉,此三者须泾渭分明并区别对待。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起诉资格 公益组织 法律监督 公共利益
  • 简介: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应当以夫妻财产制为逻辑起点,分别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适用不同认定规则。对于法定财产制而言,法释[2018]2号改变了由《婚姻法》所确立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债权人证明责任也应当按照新认定标准重新调整。但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实施保存行为和简易修缮等负担债务,仍可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法律推定规则确定当事人证明责任和证明对象。对于约定财产制而言,债权人对于夫妻财产契约是否知情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具有重要影响。此外,鉴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重要性,应当以《民法典》编纂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 标签: 夫妻共同债务 法定财产制 认定标准 法律推定 共同共有
  • 简介:责令限制生产制度是我国2014年修订环境保护法》在法律责任一章进行一项制度创新,被认为与责令停产整治制度一起实现对旧法规定限期治理制度替代与改造.梳理规范与考察实践可知,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于新《环境保护法》中责令限制生产制度性质存在分歧与争议,进而引发法律解释适用与后续执法程序不统一.学界主要在责令行政行为法理基础与制度框架中讨论责令限制生产制度性质与特征,主要有行政处罚、行政命令、行政强制措施等观点.辨析制度内涵与行政行为本质特征,责令限制生产应当界定为一种行政命令,如此界定既符合一般法理,也契合制度演进社会基础、社会深层结构,发挥其制度功能.

  • 标签: 责令限制生产 限期治理 法律属性 行政命令 行政处罚
  • 简介:环境国家”是顺应生态环境保护实践需要国家新类型、新形态,其落实需要围绕特定时期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而展开。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实践看,经历了从“总量控制目标”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历史性转型;我国环境法治正在经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转型,国家义务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方式之一。环境质量改善国家义务在法秩序中具体实现,需要各个公权力主体采取积极行动,形成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根据当代中国宪法秩序,执政党在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国家义务过程中发挥核心与主导作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采取积极措施,形塑实现环境质量改善国家义务法律制度体系,以更好地规范、促进国家权力在环境保护领域行使。

  • 标签: 环境质量改善 国家义务 环境国家 党政同责
  • 简介:在经济犯罪发展为社会主流犯罪趋势中,伴随银行卡产业高速发展,信用卡犯罪逐渐成为高发性金融犯罪,广东信用卡犯罪形势尤为严峻。现有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探索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我国信用卡安全与信用卡犯罪防范机制建立,但未能治本。治本之策在于优化社会信用环境。基于信用环境现状,广东应以信用基础立法制定为着力点,构建社会信用环境正式制度框架,并通过信用道德规范建设,重塑社会信用非正式制度环境

  • 标签: 信用卡犯罪 广东 社会信用环境
  • 简介:以市场方式完善环境污染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其实质就是建立并完善社会化、市场化环境污染风险分担机制,在全国已初步建立起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情况下,尤为必要。这样一套机制,注重综合发挥责任保险、保险经纪、人民调解、合理赔偿、风险管理五个方面的功能与作用,强调"保、调、赔、防、管、法"联合应用,要求在法治框架下和轨道上把这五个方面与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影响这套机制成败因素包括人因素、市场因素、业务因素、政策因素和法制因素。鉴于此,须围绕这些因素解决相关问题。

  • 标签: 环境污染 纠纷解决 责任保险 保险经纪 人民调解 合理赔偿
  • 简介:量刑是指在被告人行为被确定为犯罪行为后,审判者在选择法定刑和量刑起点基础上,适用量刑情节,决定对被告人刑罚裁量过程。刑事司法过程中,刑罚目的应为报应目的和特别预防目的。预防刑不能突破报应刑.但可以在其以下调节报应刑。决定量刑起点之外报应刑量刑情节应同时统一适用,由其先调节量刑起点,确定报应刑刑罚量.然后再适用预防刑情节在报应刑以下范围内确定宣告刑。基于此,更合理量刑步骤为:量刑起点一报应刑(报应刑情节适用)一宣告刑(预防刑情节适用)。

  • 标签: 量刑 报应刑 预防刑 量刑情节 量刑步骤
  • 简介:地方立法应关注有关开发项目的环境与社会效益,并在遵循上位法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在条文中予以规范和调整。通过借鉴国际金融公司环境和社会可持续性绩效标准,建立地方开发项目环境与社会效益评判指标,包括实体性指标和程序性指标,对提升地方立法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地方开发项目 环境和社会效益 地方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