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庭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首要职责,需借助于控辩双方提交到法庭的证据,做到兼听则明。实证研究表明,法官对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持着既怀疑又支持的矛盾态度,这使得辩护律师调查取证制度价值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受到折损。从社会学制度主义视角考察,辩护律师调查取证制度有效性缺失,在于其与刑事司法制度整体价值发生疏离,而且与国家权力体系没有形成制度性认同机制。为使裁判者真正获得来自辩护方的证据,需从正式和非正式制度建设方面共同改进。
简介:2014年以来,钦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新一轮司法改革为契机,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主要任务,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形成凝心聚力抓工作的共识,切实深化“民生、阳光、活力、素质、数字五个检察”,奋力进入全区“第一方阵”,检察业务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制度有效性分析——以社会学制度主义为视角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深化“五个检察”进入“第一方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