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脱钩"等一系列方案,对于环评机构进一步市场化具有积极意义近日,国家环保部发布《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审查结果(2015年第三批)的公告》,其中对于28家环评机构资质相关申请未予批准,在这些环评机构中,有多家具有官方背景。这并不是近段时间以来监管部门首次整顿环评机构。早在3月25日,环保部就曾公布《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并提出规范环评市场,对于全国环保系统所属环评机构,限期完成环评机构脱钩改制。种种迹象表明,环评机构更好的市场化时代或将到来。
简介: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对GARCIAv.GOOGLE,INC.案的判决对影视行业和娱乐产业的发展存在巨大影响。该判决否定演员对其表演享有版权,其理由存在问题,不符合版权法的内在逻辑。对于影视作品中演员的表演有必要建立特殊的默示许可制度。
简介:应用程序界面是否应该给予著作权的保护,一直是争议性极强的问题。本文对于备受国际关注的"美国甲骨文公司诉谷歌公司案"的最新发展做出完整的介绍与分析,并就本案的后续发展以及对市场可能造成的冲击进行讨论。本文认为,与这个案件相似甚至同样的问题终将在中国发生。因此必须未雨绸缪,让各界对这个问题给予密切的关注和讨论。
简介:(接上期)(六)进一步的探讨以上是从解决案件争议层面进行的探讨,从学术研究的层面来说这一问题还可以进一步探讨。1、与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相比,著作权更具特色知识产权包括多种类型的具体内容,最具代表性的是WIPO第2条第8款的规定以及TRIPS协议第二部分的规定。笔者认为,与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相比,著作权具有其特点。
简介: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制片者的认定应结合影视作品正版DVD光盘片头片尾的出品方、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及DVD包装封底封面的出品方来判断。联合摄制单位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影视作品著作权人。对于继受取得影视作品权属的权利人的权利完整性判断不应过于苛刻,应从宽处理。
环评市场化新动力
美国版权法下演员的权利——评GarciaV.Google,Inc.案
计算机软件应用程序界面(API)的著作权保护——兼评美国“甲骨文公司诉谷歌公司”侵权案
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构成要件问题研究——评步升大风公司诉豆网科技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下)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认定及继受人的权利合法性判断——评观视公司与华星公司著作权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