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 要】强制缔约制度是对于合同自由原则的突破,体现了社会本位主义的立场,对于违反强制缔约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然而就现有的侵权责任、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而言,并不能够满足违反强制缔约责任的制度设计需求,因此需要构建新型的责任体系以满足其需求。
简介:摘要: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法院愈来愈倾向于对中介机构即证券服务机构责任作出实质判断。2022年1月22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2022新司法解释》)废除了虚假陈述违法行为“重大性”认定的前置程序,司法判断中介机构责任从形式审查走入实质审查新阶段。诚然,随着法院审理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经验的积累以及前置程序的取消,有利于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充分释放证券诉讼对证券市场的净化功能。但是,这不意味着法院和证监会、财政部等行政部门之间的机制绝缘,值得关注的是,在判断是否构成虚假陈述行为、虚假陈述造成的危害等关键问题上,司法权和行政权的行使如果出现巨大鸿沟,无疑会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个中的跷跷板现象也将损害证券公共政策和法律的权威性。
简介:摘要:企业诉讼案件的管理质量关乎“真金白银”,重大诉讼案件败诉会给企业带来经营困局,甚至破产。企业诉讼案件管理不能仅关注诉讼环节本身,更要着眼源头防范、证据留存、案前协商、以案预警等各环节全链条管理工作。企业法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应协同配合,分析研究案件成因和发案规律,深入查找企业自身在内部管理、行为规范等方面的问题,不断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强化管理,防止同类案件重复发生,共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简介:摘要:在实务中,对于骗取他人财物使用、捏造、隐瞒标的情况而为交易等带有民事欺诈性质案件的刑事定性有一定的争议。无罪说认为两类案件仅为一般民事欺诈,不可以犯罪论处,有罪说则认为构成诈骗罪。争议的实质在于对物的使用价值的性质以及欺骗内容范围的认识存在差异。应当认为物的使用价值属于财产性利益,而捏造、隐瞒标的情况属于诈骗罪的欺骗内容,因此,对两类案件可以诈骗罪论处。
简介:【摘要】在法院民事案件的执行过程中,会出现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从而引起国家赔偿责任的情况。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116号指导案例为例,从本案的争议焦点、错误执行导致的违法性认定的方面切入进行着重分析,并对该问题提出参考性建议。
简介:Research,on,the,Civil,Liability,System,of,Corporate,Executives,in,Bankruptcy,and,Liquidation
简介:摘要:本文聚焦疫情常态化时期我国“9073”养老模式下90%的社区、居家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创新性地提出了“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社区食堂可持续发展新模式。力求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形式打破社区食堂“政府包,包不起;市场买,买不起”的价格怪圈,达到公益与私利的平衡,以解决社区和居家老年人的就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