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将各项财政收入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王部分。中央固定收入包括: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铁路、银行、保险等部门交纳的收入等;地方固定收入包括:营业税(不含银行总行、铁道、保险总公司的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其中地方金融企业所得税上交中央)、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遗产与赠予税;房地产交易增值税、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资源税(其中海洋石油资源税上交中央)等。中央与地方分享收入是增值税,其中: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二、基数的确定。以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