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PPP操作指南,只有经过了“物有所值”评价(VFM)以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才算走完了项目的识别阶段,可以正式进入立项阶段。“物有所值”评价(VFM)解决的是可行性问题,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考察的则是政府是否具备足够的财力支撑项目实施。如果财力不济,会产生政府违约风险,影响项目的可持续性。从这个角度来说,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对PPP项目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与“物有所值”评价(VFM)类似,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在国内也处于试行和推广阶段,概念和观念还相对新颖,方法体系也在摸索完善当中。笔者在现有政策法规及可查询到的相关背景资料基础上,对该项工作的基本内容加以总结,与行业同仁共享。
简介:行政执法必须具备四个要件:行政执法主体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准确;符合法定的程序;符合法定的形式。前两者构成执法的实体问题,后两者构成执法的程序问题。实体和程序,犹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对行政执法来说,缺一不可。但长期以来,我们在实践工作中,往往只重视实体问题,而忽略了程序是否合法,给土地行政执法带来了不该有的麻烦。例如,某国土资源局在处理一宗非法占用土地案件中,因《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回证没有被送达人的签名,被法院视为未送达,并以程序不合法为由判定国土局败诉。可见,执法程序问题,应该引起土地行政执法部门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