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章以2001—2004年中国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分析了在年报出具后由于当年年报披露违规而遭受监管处罚、潜在审计风险与不同规模审计师事前的应对策略。研究发现:相对于小型审计师,大型审计师对于客户潜在风险具有较好的事前应对,但是不同层级的大型审计师应对策略存在差异;"国际四大"和"本土前五大"对日后遭受监管处罚的客户事前没有索取风险溢价,但是出具了更为严格的审计意见,而"本土次五大"主要采取索取风险溢价的策略,在审计意见出具严格程度上与小型所没有区别;"国际四大"和"本土前五大"在审计报告中事前披露违规行为的概率相对较高,而"本土次五大"则与小型审计师没有差异。上述发现说明:"国际四大"、"本土前五大"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本土次五大"的审计独立性和审计质量与"国际四大"和"本土前五大"存在一定差异。这提醒我们,中国资本市场审计学术研究及审计监管实践,应考虑审计师的分层研究和分层监管。
简介:一、审计监督与依法行政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的基本方略。作为国家行政执法机关的审计部门,以“法”治“审”,依法审计,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首要任务。审计监督工作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来进行,即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身的行为,这是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1.要求审计机关全面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防止发生失职行为。国家审计的主要职责是依照审计法的要求所确立的,包括与收集、管理和使用国家财政资金有关的事项,与国有资产的占有、管理、使用相关的事项,以及其他政府职责范围的事项。审计法要求审计机关全面履行以上法律所规定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