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凯尔森反对国家与法律分裂的二元论,认为其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他说:“国家作为一个法律上的共同体不是一个和它的法律秩序分开的东西。”“若干人之所以形成一个共同体,只是因为一个规范性秩序在调整着他们的相互行为。”“共同体不过是调整个人相互行为的那个规范性秩序而已。‘共同体’一词所指的只是某些个人的相互行为为一个规范性秩序所调整这一事实。”因此,既然我们没有理由假定有两个不同的规范性秩序,国家的秩序与国家的法律秩序,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我们称为“国家”的那个共同体就是“它的”法律秩序。我们要讨论大学制度的问题,其实就是讨论大学作为一种机构在国家中的地位问题,实际上也就是大学在国家的法律秩序中的地位问题。大学先于现代民族国家出现,但并不能说大学先于国家而出现。大学总是在国家中的,是国家的大学,因此它是受国家法律秩序规范的。这里我们讨论了大学产生之初特许状对于大学权利的界定问题。通过初期大学特别是波伦亚大学和巴黎大学的产生过程,我们看到了大学最初是在不断的斗争中获得了自身的权利。这正印证了耶林的话:“法是不断的努力。这不单是国家权力的,而是所有国民的努力。纵观法生命的全部,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全体国民前仆后继地竞争和奋斗的情景。”
简介:对教师的教育语言行为,目前还没有法律层面的规定。为了规范教师的教育语言行为,应该对教师的教育语言行为进行法律审视。实地调查表明,一些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还存在使用禁止性语言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智力侮辱、辱骂、讽刺挖苦、威胁和歧视等。教师使用禁止性教育语言容易引发师生冲突,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影响学生的心理健康,甚至影响到教师群体及职业的整体形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使用禁止性语言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有:我国教育法律法规及规章缺乏对教师禁止性语言行为的责任规定、学校普遍缺乏对教师禁止性语言行为的有效规制、教师对使用禁止性语言可能产生的危害认识不足、教师在学生拥有的合法权益及相关权利认识问题上存在偏差、教师的自身素养存在问题。可通过提高教师教育法律意识、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调控自身心理情绪和加强教师管理来矫治教师不正确的教育语言行为。
简介:〔摘要〕以案例为主要内容的讨论式教学,可以有效克服传统法律教育模式的弊端,可以改革传统教学模式,使学生成为课堂真正的主体;可以扩展学习内容,理论联系实际;可以明确职业定位,促使法科教育与职业训练相衔接。
简介:〔摘要〕阅读是一项最重要的语言基本功。阅读是人们对书面材料认知、理解和吸收的过程。阅读能吸收知识、信息;受到思想品德教育和美的熏陶;开发智力,提高理解和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阅读教学能够促进写作能力的提高。学生在阅读中积累语言,学习作者观察、分析事物的方法,了解作者是怎样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的,这些都对写作有积极的作用。
简介:贵刊93年第12期刊登的《换个数字想一想》一文中,对像"一种钢轨4/5米重1/25吨,平均每米重多少吨?"之类的问题,采用"换个数字想一想"的分析方法引导学生列式。笔者认为这不是理想的治"本"的办法。固然,列式为4/5÷1/25的学生没有弄清数量关系,那么,换个数字就能弄清吗?笔者曾按原文所述,把4/5换成4,把1/25换成8以后,让那些列错式的同学做,结果仍有相当多的学生列成4÷8这样的错式。再如对于下题:"某建筑工地挖一个大坑,长40.5米,宽24米,深3.5米。挖出的土用载重量4.5吨的汽车12辆,运了42次,只运走全部土方的2/3。求每方土重多少吨?"又如何"换个数字想一想"呢?因此,我认为对应用题的教学,必须强化应用题数量关系的理解以及掌握分析思考的基本方法,这是应用题教学的核心,也是治"本"的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