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保险公司在经营保险业务中是一种带有风险的经营实体。它不仅要考虑到经营各项业务的开支,而且要考虑保险费具有货币时间价值。因此,保险费应获得必要的资金报酬,这可由利息率来度量。同时,由于未来经济状况具有不确定性,市场波动没有一定的规律,计算保险费用的利息率时,只能用预先估计的利息率来计算,这与实际收益率必产生一定的差异。比如,在人寿保险费计算中,还得考虑死亡率的影响,即提前并超额支取探险金。保险公司对历年同类型人的死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统计计算出死亡率的死亡表,它只能反映未来人们的预计死亡率情况,由于自然灾害等各种因素,造成预计与实际死亡率有一定的差异,出入是难免的。这些因素造成的偏差,有的对保险
简介:我国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在老农保遇到瓶颈时开始实施的,因此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自试点以来已经取得一些成果,但在试点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通过借鉴波兰、日本、德国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构想。
简介: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的工伤事故,受害的劳动者只能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而对于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工伤事故,受害的劳动者既能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又能向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这种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的衔接模式不能体现平等对待每一位劳动者。我国新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先行支付及追偿权为协调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的衔接提供了借鉴。在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的衔接上,采用"补充模式"可以避免受工伤事故伤害的劳动者获得额外的利益,同时应全面规定工伤保险的先行支付义务及对工伤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的追偿权,这样可以使相关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使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能获得标准统一的赔偿或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