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将呈现亨利·易卜生的《玩偶之家》中的权利与伦理的关系问题。剧中主人公娜拉的家庭生活经历使她学会在伦理层面开展自我革命从而挣脱父权社会的伦理体系。在丈夫海尔茂的门庭之中遭受父权压迫的经历也正是她进行自我伦理教育的过程。在易卜生的世界中,伦理是指个人塑造自我的能力,而非被动接受父权社会的道德教育。娜拉拒绝接受所谓的欧洲社会道德观念,并在伦理层面通过与他人的互动关系进行自我形塑,因此,她是一个具有伦理意义的人物形象。娜拉也否定了欧洲社会伦理体系中的法律—话语传统。她试图削掉父权制的头颅从而展开一场伦理革命:此举在同时代的欧洲伦理体系中前所未有。
简介:<正>一研究诗的人常把格律比作诗的肌肉和骨骼。如果承认这个比喻是确当的,在译诗的时候,就应该把原诗的格律看作是必须传达的东西。我国诗译界向有两派说法,都是不大看重传达外诗格律的。一派可称“神韵派”,另一派可称“民族习惯派”。“神韵派”主张,译诗的宗旨全在于领悟和传达外诗的“神韵”,为了“神韵”,译文怎样处理格律问题,原则上都是可以的。“民族习惯派”则认为,不管外诗具有何种本民族的格律形式,在译文中都须转换成中国人所习惯的结构类型,译者无须在探究和传达外诗格律上煞费苦心。其实,这些都是莫大的误会。“神韵派”之所谓“神韵”,大约主要是指诗的思想意蕴和情感内涵。这些东西除直接凝聚在词语和形象体系内部,也同时寓含在诗歌的特定节奏和语调之中。而特定的节奏和语调又总是发源于特定的格律形式。因此,怎么能把诗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