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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个结果
  • 简介:近日,根据监督检查、群众举报发现的违法线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了一批重大药品违法,依法吊销9家药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取缔2个制售假药黑窝点,控制违法产品,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生产销售假药,2家企业被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广西玉林市华安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假药通草、葛根2批次,生产销售劣药稻芽、连翘等6批次;玉林市华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药白花蛇舌草、牡丹皮等16批次,生产销售劣药骨碎补、山茱萸等4批次。

  • 标签: 药品违法案件 《药品生产许可证》 生产经营许可证 制售假药 通报 药品监管部门
  • 简介:药品执法过程中,药品监督执法机关对药品违法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和步骤所构成的药品监督执法行为过程,行政执法行为有效、合法与否,决定于其程序是否合法.决定程序是否合法应根据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 标签: 药品违法案件 处罚程序 监督执法 药品监督
  • 简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保健食品“含康牌葡灵胶囊”违法广告,济南天增润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含康牌葡灵胶囊”(国食健字G20090431),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辅助降血糖”。

  • 标签: 违法广告 胶囊 SFDA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曝光 保健食品
  • 简介: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组织开展打击食品违法添加执法行动中,发现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含有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罂粟壳成分,存在涉嫌违法添加行为。目前,共有5家单位被移送公安机关并提起公诉,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共20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有10家。

  • 标签: 餐饮服务 罂粟壳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违法 药品监管部门 公安机关
  • 简介:卫生行政处罚是卫生监督机构依据卫生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做出的带有强制性行政处罚决定,是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前提条件。但是在卫生执法过程中有的卫生监督员往往只注重卫生专业知识的学习。忽略法律规定及执法能力的培养,使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存在许多方面不足,引起行政处罚纠纷,甚至导致行政处罚败诉。现根据工作经验和对多起行政案件分析,探讨解决问题方法及对策,以保证卫生行政执法准确性。

  • 标签: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 败诉 原因分 卫生法律法规 卫生监督机构 卫生行政执法
  • 简介:2002年7月3日,我市发生一起因食用盒饭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当日中午先后有70人食用了我市某宾馆加工的外卖的盒饭。晚上17~20时先后有14名食用者因腹痛、腹泻、发烧、头痛,到市医院就诊住院治疗,经抗炎及对症治疗,6d后全部治愈出院,无死亡病例。

  • 标签: 食物中毒 调查 流行病学 卫生学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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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目的通过对秀英区65起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分析,了解秀英区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做好医疗卫生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方法对秀英区2011年至2013年秀英区卫生监督所65起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建议卫生监督机构在日常卫生监督过程中对不同的医疗机构,监督内容及监督频次应有侧重点;2、建立健全打击违法行医的长效监管机制,构建违法行医监测报告网络,提高无证行医发现率。

  • 标签: []医疗卫生 行政处罚 案件 分析
  • 简介:【摘要】目的:分析23486例毛发毒品鉴定案件统计情况。方法:收集23486例毛发毒品鉴定案件信息,对毒品种类、年龄、性别、阳性率进行分析,为禁毒工作开展提供参考意见。结果:吸毒人员主要集中在20岁到30岁和30岁到40岁之间,其中30岁到40岁人数最多,50岁以上吸毒人员最少。从性别来看,男性吸毒人员主要集中在30岁到40岁,而女性吸毒人员主要集中在20岁到30岁。甲基苯丙胺7653例,占比92.99%。甲基苯丙胺占比最多,多数为单项毒品。 结论:定期对毛发毒品鉴定案件信息进行分析,做好禁毒工作,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总体健康水平。

  • 标签: 毛发毒品鉴定 案件信息 毒品种类 禁毒
  • 简介:【摘要】目的:分析23486例毛发毒品鉴定案件统计情况。方法:收集23486例毛发毒品鉴定案件信息,对毒品种类、年龄、性别、阳性率进行分析,为禁毒工作开展提供参考意见。结果:吸毒人员主要集中在20岁到30岁和30岁到40岁之间,其中30岁到40岁人数最多,50岁以上吸毒人员最少。从性别来看,男性吸毒人员主要集中在30岁到40岁,而女性吸毒人员主要集中在20岁到30岁。甲基苯丙胺7653例,占比92.99%。甲基苯丙胺占比最多,多数为单项毒品。 结论:定期对毛发毒品鉴定案件信息进行分析,做好禁毒工作,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总体健康水平。

  • 标签: 毛发毒品鉴定 案件信息 毒品种类 禁毒
  • 简介:目的:比较美欧药品违法行为与侵权行为的法律界定、法律责任,以期为构建我国药品责任法律制度提供参考和理论依据。方法采用文献研究和比较研究方法,探讨药品违法和侵权行为的在不同法律中设定的方式与联系,以及法律责任设定。结果药品违法与侵权行为分属行政规制与产品责任、民事侵权,目前,我国《药品管理法》关注药品质量约束机制和行政合规性,而《产品质量法》和《侵权责任法》缺乏有效衔接的侵权责任制度。同时,缺陷界定存在瑕疵,假劣药划分交叉混乱,赔偿责任设定未将行为人主观恶意程度和造成的损害后果作为特殊考量因素,致使司法实践和执法操作存在诸多适用难题。结论以药品管理法修订为契机,对药品违法与产品责任、侵权行为进行关联性条款设定,维护公众用药合法权益。

  • 标签: 药品违法行为 假劣药 药品侵权行为 法律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