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GDP大跃进背景下,很多地方政府纷纷将本地的森林物质产品进行包装,打造成森林文化产品,这其中不乏成功的经验,也留下了很多惨痛的失败教训。以南京梅文化、浙江安吉竹文化、福建武夷山茶文化为例,分析森林物质产品成功打造为文化产品的几个要件,在此基础上总结出森林物质产品转化为森林文化产品的一般途径,从而为我国森林文化产品的建设提供科学依据。一种森林物质产品成功转化为文化产品必须具备浓郁的本土性、悠久的栽培历史、能够满足人的时代需求。森林物质产品转化为文化产品,一般应遵循以下途径:改革开放前庭院经济模式的小规模种植→市场经济驱动下大规模种植→政府支持下的文化挖掘及品牌塑造→品牌形成,并成为当地经济支柱。
简介:为抑制世界范围内的非法采伐活动,美国、欧盟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纷纷出台针对非法采伐的贸易法案,禁止非法采伐的木材和木制品的生产和贸易。欧美是我国林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如何应对国际市场的木材合法性贸易要求是我国木材行业面临的巨大挑战。在文献研究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对中国企业应对欧盟木材法案的可选途径进行了疏理,分析了各种途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其中建立企业内部的供应链管理及尽职调查体系是基础,开展森林认证、合法性验证在现实条件下是较为可行的选择。为此,建议企业应在有关科研机构和部门的支持下,加强自身供应链管理和能力建设;政府应加强木材来源及采伐运输加工管理,建立木材合法性认证体系,并积极加强相关领域的国际合作。
简介:国家林业建设战略重点的重新定位,“体验经济”的蓬勃发展,为森林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创造了广阔的市场。将优秀的森林文化资源整理、组合、提升,创新为森林文化产品,并确定其价格,能更有效地传播森林文化,使其被更多人所接受,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森林文化产品的创作过程也就是森林文化的丰富和创新过程。该文阐述了森林文化产品的涵义、主要特性、传播与消费的条件、主要表现形式、价值及其价格。文章认为森林文化产品包含了创作过程的活化劳动、制作文化载体的物化劳动和森林文化自身的价值,它们共同构成森林文化产品的价值。文章用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和新古典价值经济学理论考察了森林文化产品的价格构成,认为森林文化产品价格应该由其生产成本、效用、供求关系等因素综合决定:生产成本决定森林文化产品的最低价格;效用决定森林文化产品的最高价格;供求关系变化影响森林文化产品价格的波动幅度。
简介:该文对2002年主要林产品进出口数据进行了分析,其结果表明,我国加入WTO后,对原木、锯材、纸浆和废纸的进口直接影响不大;纸、纸板和纸制品、刨花板、纤维板、家具、松香加工品、核桃、板栗、梅干和李干、柑桔属果汁等产品的进口随进口关税税率的下调而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中,除柑桔属果汁外,纸、纸板和纸制品、刨花板、纤维板等大宗进口产品的进口并未受到冲击性影响,而家具、松香加工品、核桃、板栗、梅干和李干等产品,由于进口量都很小,其贸易变化对整个林产品市场的影响也不大.在出口方面,加入WTO后,扩大了我国家具、水果、苹果汁、松香等产品的出口.因此,总体看来,加入WTO对林产品进口的影响是有限的,而对家具、松香、水果等产品的出口则产生了有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