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显生宙时期发生过多次生物大灭绝,发现既有地内成因,也有地外成因.地内成因包括海平面升降、海洋环境恶化、食物链破坏、大规模火山爆发、气候骤冷或骤暖、地球磁场变化等;地外成因则是小行星撞击地球等.无论是地内成因还是地外成因,气候变化会影响地球的生存环境,这是毋庸置疑的.自然生物能适应气候在地球上生存繁衍,是因为自然环境有自身的演变规律.前南斯拉夫学者Milankovich提出:由于地球轨道三要素(黄道倾斜、岁差、偏心率)微小的、准周期性的改变,从而引起全球各地各季所获得太阳辐射量的变化,最终导致全球性的气候变迁.如今,这种自然变化规律正在被人为地打破,人类社会近代以来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作用于自然,造成气候失律现象严重.气候问题的紧迫性亟须我们对全球环境变化作出深刻的伦理反思.从伦理学角度反思气候失律,需要明晰两个内容:一是人类应对气候变化时,应该将人类的长远发展和共同利益放在个人权利之前,遵循“善”优先于“正当”、“效用”优先于“权利”的原则;二是人类应该遵循“限度生存”的法则,一方面意识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另一方面应对个人偏好和生活方式施以节制,甚至对其进行“再道德化”,使得人们能够认识到并愿意过一种有限度的生活.
简介:江西省崇仁县罗辉云问:某A从甲县装运木材40立方米。办理木材运输放行手续仅20立方米,超出许可运量的木材20立方米,木材运至甲县检查站时,该站以货征不符为由对某A作出林政处罚100元(开启'两金一费'收据),认定超装木材1立方米。当运至乙县地域时被乙县森林公安局扣留。请问:1.根据《江西省木材运输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甲县检查站对某A的处罚当否?2.甲县检查站作出的处罚中收取的'两金一费'属不属林政处罚范畴?3.乙县森林公安局能否对超出许可运输量的木材重新作出林政处罚,该如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