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动物卫生行政执法虽然起步较晚.但同一般行政执法一样必然会遇到对行政违法主体性质认定的问题。行政违法主体是指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并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相对人。对于行政执法而言.不论是简易程序行政处罚还是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对于行政违法主体的认定都将直接影响到整个行政案件的处罚是否正确、合法的问题。一旦违法主体认定不清或者认定错误.整个行政处罚就不具有合法性.必然导致在行政复议中被撤销或者行政诉讼的败诉。动物卫生执法实践中,
简介:本观察从仔犬初生时期开始,对0~2月龄的12头德国牧羊犬幼犬行为发育状况进行了观测和分析,从视、嗅、听、环境适应能力、衔取能力、运动能力、等级意识等方面入手,对不同年龄段的幼犬表现行为进行了观察和测试。
简介:<正>奶牛行为是奶牛对刺激产生的反应或对周围环境作出的行为方式。奶牛行为学是研究奶牛和周围环境条件的关系以及牛群内个体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正确了解、掌握奶牛的行为,对在实际生产中掌握奶牛的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搞好繁殖和饲养管理工作,提高生产效率,获得最大生产效益具有极高的意义。
简介:100-1000头基础母猪规模场要发展,首先猪场管理者要懂规划,懂管理,发展养猪专业化,实现数据化养猪。这样才能恰当地制定绩效考核指标,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不要怕员工赚钱,再好的政策、技术、管理都需要人来执行,员工赚钱才是猪场赚钱的前提,才是提高规模猪场经济效益的核心力量。下面就根据当前规模猪场的现状,探讨提高规模猪场经济效益的具体措施。
简介:本文对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的开展及优化建议进行分析,阐述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在开展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旨在保证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公共食品安全。
简介:2010年3月1日,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正式施行。2012年2月10日.农业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12年3月1日起.所有兽药经营企业均应达到兽药GSP的要求。自从2010年农业部正式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来,兽药GSP的概念已为广大业内人士所熟悉.且随着兽药GSP在我国兽药行业的广泛推行.其已成为规范兽药经营行为的一刃利剑.为规范兽药经营及推动行业的科学、健康发展起到很好的约束作用。
简介:从2005年起,合肥市在畜牧水产系统内实行行政综合执法,以保证全市范围内兽药市场整治、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动物诊疗市场整治、种畜禽管理、水产渔政整治等综合执法活动的有效开展。
简介:山地产权制度与农户行为王玉蓉,罗必良最近几十年来,随着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的崛起,产权对一个社会经济增长的作用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一个开始普遍为人们所接受的观点是,产权的稳定性及其实施能力会诱导人的行为,进而影响一个社会的经济绩效。本文以山...
简介:近期,福建省永安市农业局农业执法大队开展了农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城区、乡、村农药经营店销售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及经营禁用渔药、兽药的违法行为开展市场巡查。
简介:动物检疫是控制、消灭动物疫病,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的有力措施,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道屏障。逃避、拒绝检疫将引起检疫秩序失控,轻则造成动物、动物产品未经检疫直接进入流通环节.造成动物及其产品卫生状况不明:重则引起动物疫病流行,甚至感染人体,引起公共卫生安全问题.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简介:犬的行为规律是个完整的统一体。犬经过长期的繁殖和演变,与人的关系越来越亲密。犬是一种高等动物,它的生存活动有一定的规律性,犬的行为发生、变化都受其一定的内在和外界条件的制约,并依赖于这两者的密切结合与协调。犬的行为通常是遵守三项基本规律进行活动的,即主导律、适应律和因果律。
简介:日前.“政府一社会组织合作经验交流会”在北京召开,50多家社会组织的代表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旨在促进政府与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合作.增强协会的凝聚力,稳定协会队伍,加强其双向服务功能。推动行业自律与协调;随着合作的深入开展,政府可以委托和授权更多、
简介: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三种情况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代作处理,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一是对饲养、经营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免疫接种和消毒的;二是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清洗消毒的;三是不按照国家现有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的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的。
简介:为了更有效地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保护带犬民警的人身安全,警犬的护主行为在带犬民警的日常警务执勤中就显得尤其重要。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简介:渝太Ⅰ系猪是重庆市巴南区畜牧兽医站与重庆市畜牧兽医研究所共同培育的一个瘦肉型猪专门化母本品系,于2003年3月通过重庆市畜禽品种委员会审定并正式命名,本文综述了笔者多年来对渝太Ⅰ系猪外貌和行为特征观察。
简介:畜牧业快速发展,畜禽养殖量不断加大,给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带来了点多、面广、任务重、难度大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河南省研发了动物检疫电子出证、饲料兽药二维码追溯等系统。文章对上述系统的研究和应用情况进行了全面介绍,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简介:随着畜牧业的发展,动物医疗诊疗日趋频繁,兽医医疗事故也时有发生,在2015年3月14日,天峨县六排镇畜牧兽医站和动物卫生监督所共同处理一起动物医疗事故案件调解,案件尽管以调解的方式结束,但在处理调解过程中,也发现在适用法律方面还缺乏依据,现就此案的处理体会与同行们共同控讨。
简介:犬在搜爆训练中容易形成扒物的不良习惯,这种情况有时并未受到训导员的足够重视,导致有些犬一直到淘汰都没有纠正这个问题。然而,“扒物”行为实际上对搜爆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设想在实际工作中,一个搜索客体内藏有触发式爆炸装置,搜爆犬若在应当安静示警时上前扒了—下,其后果不堪设想。
简介:猪咬尾行为又称为猪的“反不适应综合征”,即所有会引起猪感觉不舒适的应激因素都会导致猪发生咬尾行为.猪咬尾行为是养猪生产中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与养猪业的经济效益及动物福利密切相关,它不仅会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影响猪的福利待遇.受咬尾行为影响的猪,体重增加减少,饲料报酬和胴体品质也因此降低,一些个体可能会终身生长缓慢,甚至会因为损伤、失血及感染而引起脓肿或脓毒血症,最后导致瘫痪或死亡.另外,养猪场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应对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所以也增加了养猪场的劳动量.
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中行政违法主体的认定
幼犬行为发育观察
奶牛行为学浅议
探讨提高规模猪场经济效益具体措施
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优化的建议
GSP——规范兽药经营行为的利剑
从今年起合肥畜牧行政执法并轨
山地产权制度与农户行为
永安:严查违法经营兽药行为
如何治理逃避动物检疫的行为
正确理解犬的行为与训练
行政改革中行业协会的发展方向
如何应用动物防疫行政执法中的“代作处理”
攻击犬护主行为训练方法初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渝太Ⅰ系猪的外貌和行为特征观察
河南省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信息化研究与应用
一起动物医疗事故案行政调解的体会
高位搜索对纠正犬“扒物”行为的积极作用
浅析猪咬尾的行为学特性与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