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藏政办发[2014]49号(二○一四年五月十四日)自治区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自治区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自治区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已经自治区主要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简介:(接上期)《债务法》的责任德国民法中的"责任"所能履行的方式就是向受害者进行赔偿。在提出《债务法》方面的要求时,德国《民法典》第280ff条规定的违反合同义务造成的损失,与德国《民法典》第823ff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是不同的。《债务法》要求双方存在合同关系。其中,合同内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必须明确规定出相关责任。根据德国《民法典》第276III条的规定,受害者由于自身疏忽大意造成的错误,另一方无需承担《债务法》责任;对蓄意行为则需要承担责任。对于轻微的疏忽行为,可以根据德国“民法典》第309条编号7以及第307条第1膨的规定,通过“AGB”(AGB为“所有可供多次使用田预制台同条款”)免除责任。
简介:《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数学活动经验的积累是提高学生数学素养的重要标志”,“‘综合与实践’是积累数学活动经验的重要载体”。“综合与实践”课程是数学课程结构中的经验活动课程部分,是对数学学科课程的补充和拓展;它对于帮助学生积累数学活动经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综合与实践”活动是师生积极参与、交往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第一学段以“实践活动”为主题,强调数学与生活经验的联系,第二学段以“综合应用”为主题,强调在实践与经验基础上,增强“综合应用”的要求。有效的“综合与实践”活动,要围绕一定目的,让学生积极参与,经历活动、关注问题、引导反思、重视应用,从而积累最具有价值的数学活动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