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6年9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 标签: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证件管理 行政执法
  • 简介: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支树平、党组书记侯建国对该局机关服务中心工作作出批示。局长支树平充分肯定了服务中心过去五年的成绩,尤其是在质检直属系统公共机构节能以及总局机关干部职工住房、就医、集体户口迁移等方面,把难事办成了好事。希望中心在新的一年里,要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标签: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服务中心 质检事业 后勤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坚强
  • 简介:第19号《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已经2015年12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局长毕井泉2015年12月21日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科学、规范,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 标签: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国家 通用名称 命名规则
  • 简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药品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的决定》已于2017年2月21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 标签: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国家 行政审批事项 审批程序 审议
  • 简介:为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11号)要求,加强对认证机构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认证市场,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制定了《认证机构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审批登记与监

  • 标签: 办法通知 印发认证机构 咨询机构审批
  • 简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决定》,已经2015年1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度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 标签: 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行政复议 审议
  • 简介:为规范全国口岸出入境交通工具的电讯卫生检疫管理工作,通过风险评估,科学有效防止疫情通过口岸传播和扩散,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国门安全,便利口岸通关,服务经贸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国际卫生条例(2005)》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出入境交通工具电讯卫生检疫管理办法》。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交通工具 检疫管理 出入境 电讯 质检总局
  • 简介:针对农村环保投入长期不足的问题,“十一五”期间,农村环境保护投资将被纳入国家重点流域、区域环保投资领域。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10月23日公布的《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表明,全国水土流失面积达356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174万平方公里。虽然实施了林业六大工程,土地沙漠化趋势得到减缓,但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荒漠化土地分布仍很广泛,水蚀、风蚀,土壤盐渍化与土壤污染并存,土地的生态服务功能降低。该规划称,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协,部分河流开发利用率超过国际警戒线,黄河、淮河、辽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已超过60%,海河超过90%,生态用水被大量挤占;部分地区地下水位下降,形成了大小不同的地下水漏斗,造成地面沉降。尤其不容忽视的是,我国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下降,“脏、乱、差”现象普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针对农村环保投入长期不足的问题,规划提出,将农村环境保护投资纳入国家重点流域、区域环保投资领域。

  • 标签: “十一五”规划 国家环保总局 生态保护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环境保护投资 “十一五”期间
  • 简介:国家工商总局2006年5月22日发布了《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并自7月1日起实行。该规定明确,除地方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在本单位的登记注册地址及合法经营场所的法定控制地带设置的,对本单位的名称、标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进行宣传的自设性户外广告,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自设性户外广告监管方式转变为发布后监管。

  • 标签: 国家工商总局 户外广告 登记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监管方式 法定代表人
  • 简介:国家税务总局于2006年11月8号发布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等五种情形下.纳税人必须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否则将承担责令改正、纠款等相应法律责任。这是我国首次就纳税人如何自行纳税申报以及个人不申报应负哪些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范。这五种情形包括:(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符合第1种情形的纳税人,不论其平常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是否已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或是纳税人自己已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并已纳税,年度终了后都应当再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符合第2至4种情形的纳税人,要进行日常申报纳税,即在取得应税所得时,就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第5种情形将另行规定。

  • 标签: 国家税务总局 个人所得税 纳税申报 扣缴义务人 税务机关 自行申报
  • 简介:为配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2004年6月21日国家工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了四项企业登记规定一《企业登记程序规定》、《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与《行政许可法》同时施行。这四项企业登记规定对《行政许可法》实施后企业在工商部¨的登记、管理工作将出现的四方面问题作出了相应的修改和规定。

  • 标签: 企业登记 国家工商总局 出台 程序规定 登记管理 企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