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江泽民总书记在庆祝党的70周年大会上庄严宣布:“我们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在改革中不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就会葬送党和人民七十年奋斗的全部成果”。因此,我们改革的着力点,决不能忽视巩固和发展壮大作为社会主义最重要的经济基础和主导力量的国有经济。但是,2000年11月20日《经济日报》上署名童计它的文章《国有经济一-经济发展的控制性力量》,却反其道而行之,实际上主张国企改革要实行“全面退出”。这篇文章的内容、主张与2000年11月6日《中国信息报》所载“国家统计局课题组”的文章完全一样,显然是同一作者所写,只不过用“统计局”的谐音“童计莒”这个化名以张声势。我们尊重其良苦用心,简
简介:我国1993年修正的宪法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然而,有些人视宪法如空文,偏要违逆宪法行事,极力鼓吹和推行“非国有化”。最新的一件是,2000年11月6日《中国信息报》发表邱晓华为首的“课题组”撰写的长达万余言的文章。他们公然鼓吹,在我国工业部门的196个行业里,国有企业“必须”从146个行业中“撤离出来”,从而使1376万多职工下岗、转岗或失业。鉴于《中国信息报》是国家统计局主办的报纸,邱晓华又是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多人以为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精神,多家报刊予以转载或报道,在我国经济界和经济理论界引起震动。有些地方加快了出售国有企业的步伐,很多国有企业的职工惊诧不已,忧心忡忡。这里刊载的国家统计局前局长、离休干部李成瑞撰写的文章,指出邱晓华课题组的文章所依据的材料有问题,分析方法不科学,结论是错误的;如果按他们的方案办事,将把我国经济导向私有化。李成瑞的文章虽长,但有理有据。鉴于此事关系宪法的尊严,关系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又涉及上千万国企职工的工作与生活,本刊特全文发表。欢迎读者来信来文发表意见。
简介:克隆人技术发展的立法规制涉及重要的宪法价值,需要对其予以合宪性控制。克隆人技术立法的合宪性控制主要涉及克隆人技术相关法的合宪性解释、克隆人技术立法过程的合宪性控制以及克隆人技术立法内容的合宪性审查三个层面。其中,克隆人技术相关法的合宪性解释是指在直接针对克隆人技术的立法规定缺失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对医疗、卫生或胚胎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法律进行合宪性解释的方法达到保护宪法价值的目的;克隆人技术立法过程的合宪性控制的目的在于确保克隆人技术在立法方向上与生命权和人的尊严这一基础价值相契合,在立法的程序上符合宪法确立的基本立法原则,为克隆人技术立法的合宪性提供价值指引和程序保障;克隆人技术立法内容的合宪性审查主要针对既存的克隆人技术立法的审查,其在启动方式、考量因素和解释方法等方面具有多元性。
简介: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持续推进,授权暂停法律实施制度在我国得到广泛应用,目前已涉及43部法律和五大领域,成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保障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制度探索。该制度在法律性质上既不属于法律修改,也不属于授权立法,而是一项独立的立法权行使形式。由全国人大通过的《立法法》第13条是对宪法第67条第21项规定的具体化与落实,为授权暂停法律实施提供了合宪性基础。然而,该制度的发展态势随时可能打破其合宪性状态,需要进行合宪性控制。具体来说,应当对《立法法》第13条进行法律解释,并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以加强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暂停法律实施的监督,将暂停法律实施制度纳入法治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