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列斐伏尔是一位"广为人知"而"罕为人解"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与其他一些重要著作相比,他的第二卷,由于种种原因,长期以来处于默默无闻状态.而实际上,本书具有重要而不可替代的地位与价值--因为它是列斐伏尔毕生惟一一卷将日常生活概念及其基本范畴进行专门而系统阐述的著作.第一卷在相当程度上仍然是抽象的哲学与艺术批判分析,第二卷则重新厘定了日常生活批判概念,建立了一整套批判现代性日常生活现实的哲学范畴体系与社会学方法,确立了日常生活作为"层次"或"平台"(level)而存在的理念,描绘了一幅与传统社会主义政治革命理想相区别的"瞬间的星丛"图景.
简介:价值观是什么?为什么要构建“我们的价值观”?价值观是迷宫中的星空。我们人生就像一座迷宫,充满着很多不确定,也充满着很多迷惘、困惑,彷徨,有着很多曲折、磨难、不顺、挫折痛苦和忧伤。没有人告诉你出路在哪里?我们今天社会快速转型,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化、信息技术发展的全球化、生产生活方式的网络化以及经济市场运行的非规范化,这些变化给我们带来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不确定感,同时,近年来,我们身边发生了各种形形色色的道德缺失事件,从三聚氰氨到毒胶囊,层出不穷,更使人们感到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出现了荒原和黑洞,信仰的缺失,精神的危机,使人们感到茫然。而价值观正是这人生迷宫中的星空。
简介:日常生活在全部社会生活中处于本体论上的基础地位,对社会和个人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日常生活世界作为人类生存的背景已经受了到普遍关注,大学生的日常生活在他们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也理应如此。长期以来,我们在高校的管理育人的工作现实中,忽视了日常生活在大学生生活中的本源地位,任由大学生群体过着一种去生活化的神圣生活模式,这是导致大学生群体出现各种问题的源头所在。实际上大学生学业生涯中包括喜怒哀乐在内的全部展开形式,都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找到成因、根据,原初动力和原始类型。我们有必要追根溯源,从源头入手进入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世界,用管理的手段来挖掘和规范日常生活的育人价值。
简介: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作为社会哲学的元理论,为解释国家法之外的社会调控体系之合法性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本文采取社会本位的法律多元主义的立场,以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为出发点,分析了交往互动行为对日常生活中的法规范之形成的建构性意义。通过讨论“日常生活中的法”的产生、形成与发展过程,指出了“日常生活中的法”体系对社会生活的基础性调控作用。并结合中国法治社会进程中所遇到的困难,讨论了建构良性循环的“日常生活法体系”对形成健康平衡的社会秩序调控系统的重要意义。本文第一部分对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进行了简单的梳理,指出交往互动行为和生活世界是哈氏理论中最为核心的两个概念。并结合案例,通过分析哈氏理论的贡献与不足,对建构交往理性基础之上的“日常生活中的法”体系进行了理论铺垫。第二部分讨论了建立在交往理性之上的“EI常生活中的法”之形成与发展过程。首先,通过考察日常生活中的法与“活法”的区别联系,把“日常生活中的法”定义为:在交往行动中产生,经由主体一致性同意而形成对彼此行为之稳定性预期,从而约束主体行为,具有连续性规范意义的行为准则。随后,根据社会心理学家塔尔德“社会模拟理论”,分析了随着交往及交往扩大化,“日常生活中的法”吸收整合其他一般行为规范而不断发展的过程。第三部分讨论了“日常生活中的法”的组成部分及其内部效力层级的划分。通过阐释“日常生活中的法”与“生活中的微观法律”、道德以及习惯法之间的关联性,将“日常生活中的法”体系内部的效力层级划分及其运行、制裁机制呈现出来。同时指出,生活中的微观法律、社会道德规范和习惯法因为形成与运作方式的差别,其效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