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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朋友向你借了钱,转天就矢口否认;辛苦创作的作品被人剽窃,你却找不到证据;口头和公司约定了奖金,对方却迟迟不兑现……这时你该怎么办?其实,电子邮件也是有力的证据。

  • 标签: 电子邮件 证据 法律解释 律师
  • 简介:由于电子邮件具有许多优势,在意大利使用电子邮件的政府机关、个人和企业越来越多,大到传递文件、收发合同、网上投标.小到预订旅馆。电子邮件的最大特点是快捷.对方收到后立即就能答复;而一般通过邮局投递的怏件,再快当天也收不到答复、鉴于电子邮件的普遍使用,意大利2004年3月立法认定,今后单位和市民收发的电子邮件与挂号信一样均具有用等效力。

  • 标签: 企业 投递 意大利 邮局 市民 投标
  • 简介:由于我国现行立法对于电子证据定位的模糊,导致缺乏统一明确的电子证据证明规则。现阶段亟需撇开法律定位争议,尽快创建电子证据特有的证明规则。本文选取了其中最常见的形式即电子邮件展开讨论。试图从电子邮件系统的工作原理、电子邮件信息尤其是信头的实例分析着手,结合法律和技术知识,为创建电子邮件的认证规范提供一些参考性意见。

  • 标签: 电子邮件 证据认定 实例
  • 简介:电子邮件是指运用计算机OUTLOOKEXPRESS工具软件,通过国际互联网络在计算机电子信箱之间有效地创建、发送、接收和组织、管理的邮件。在当今信息化时代,电子邮件以其方便、迅捷的优点深受欢迎,正日益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刑事司法领域。特别是在一些利用计算机犯罪案件中,电子邮件以其自身存在反映着案件客观情况,成为了解案件事实的重要途径。那么,电子邮件是否可以成为刑事证据?电子邮件的刑事证据效力如何?

  • 标签: 刑事证据 效力 刑事司法 计算机犯罪案件 案件事实 略论
  • 简介:<正>引言本文分析的是电子邮件国际监管与跨境执行方面的国际法律秩序特征及其形成原因。基于垃圾邮件的社会危害性和给网络服务提供商与用户带来的成本,为了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自2003年开始,一些发达国家开始通过立法来监管电子邮件的发送与邮件内容。但是,不论是哪一种监管思路和法律方法,其立法的执行效果都不理想,原因之一在于网络的无国界性和电子邮件的全球性。

  • 标签: 国际监管 反垃圾邮件 邮件内容 国际法律秩序 监管思路 网络服务提供商
  • 简介:案例回放:王某于2009年10月21日进入某公司工作。2009年10月30日,该公司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王某发送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中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了详细规定。当日王某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公司,表示同意《劳动合同》的条款。前不久,王某以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 标签: 书面劳动合同 电子邮件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合同》 2009年 权利义务
  • 简介:【摘要】《电子签名法》的颁布拉开了我国计算机信息立法的新篇章,随之而来,对其他电子信息立法问题的研究也必将更加深入。电子邮件,作为计算机信息领域应用最广的服务之一,围绕其产生的法律问题屡见不鲜,其作为证据在司法领域中发挥作用亦是计算机信息立法的必然趋势。本文立足《电子签名法》,借鉴美国相关电子信息法律法规,对电子邮件信息中的原始证据予以探讨。【关键词】电子邮件原始证据最佳证据规则电子邮件(electronicmail,简称E-mail)又称电子信箱、电子邮政,它是一种用电子手段提供信息交换的通信方式,是Internet应用最广的服务。通过网络的电子邮件系统,用户可以用非常低廉的价格,以非常快速的方式,与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的网络用户联系,这些电子邮件可以是文字、图像、声音等各种方式。

  • 标签: 中的原始 原始证据 电子邮件认证
  • 简介:四、电子邮件服务合同目前网络服务商提供的电子邮件服务包括免费电子邮件服务、捆绑电子邮件服务、⑤商业收费电子邮件服务、附加电子邮件服务⑥等几种,(二)垃圾邮件问题经常使用电子邮件的互联网用户可能没有人未遭遇过大量网络邮件的骚扰,电子邮件服务商在为用户提供邮件服务之前会要求用户全盘接受它提供的格式合同条款

  • 标签: 法律问题 电子邮件相关 相关法律
  • 简介:2012年3月14日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中将“电子数据”确立为一种证据种类。由于电子数据容易复制和修改,通常需要对其进行真实性鉴定后才能作为证据采信。我国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相关技术的研究起步较晚,体系建设不完全。通过选取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中最常见的电子邮件,结合实际案例中积累的实践经验,对电子邮件真实性鉴定方法进行一系列的探索和归纳.旨在促进行业内技术交流,推进研究成果向实际应用的转化。

  • 标签: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真实性 邮件客户端
  • 简介:通过法律解释将电子邮件涵盖到原有的法定的证据体系中去,我国法律也的确未明文禁止电子邮件作为证据,本文拟从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来对电子邮件的证据属性进行分析

  • 标签: 电子邮件证据 证据属性
  • 简介:通过法律解释将电子邮件涵盖到原有的法定的证据体系中去,我国法律也的确未明文禁止电子邮件作为证据,本文拟从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来对电子邮件的证据属性进行分析

  • 标签: 电子邮件证据 证据属性
  • 简介:电子邮件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的通信工具,应用非常广泛,可以说电子邮件是Internet众多应用创造的最辉煌的奇迹之一。人们使用电子邮件来传递消息,跟传统的信息传输模式相比,电子邮件具有很强的实效性。正是由于电子邮件应用的广泛性,随之而来的安全问题也目渐突出,解决也越来越迫切。电子邮件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假冒地址、

  • 标签: 安全电子邮件 传输模式 白皮书 INTERNET 电子邮件系统 技术
  • 简介:一、电子邮件能否作为证据电子邮件能否作为证据,不论是由电子邮件直接引发的纠纷还是以证据的形式出现的电子邮件,在审查电子邮件的证据效力时

  • 标签: 电子邮件证据 证据问题 问题研究
  • 简介:2006年3月30日,信息产业部颁布的《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开始实施。管理办法规定,对于广告电子邮件,未经互联网电子邮件接收者明确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包含商业广告内容的互联网电子邮件。发送包含商业广告内容的电子邮件时,应当在互联网电子邮件标题信息前注明“广告”或“AD”字样。

  • 标签: 电子邮件 服务管理 互联网 信息产业部 广告内容 接收者
  • 简介:电子邮件证据在涉网案件侦办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面对海量电子邮件,如何快速、有效地固定和分析邮件证据成为大数据时代海量电子邮件分析的一个焦点。通过解读大数据时代海量电子邮件分析的挑战与机遇,提出了通过邮件各元数据信息的分析与挖掘、邮件关系分析和邮件行为分析,从而准确研判邮件联系人的关系、涉案人员及涉案人员生活规律的分析思路。

  • 标签: 计算机取证 电子邮件 分析
  • 简介:电子邮件已经成为企业内部对外联系的重要方式。雇主对工作场所电子邮件进行监视具有一定的正当性,而劳动者对于电子邮件隐私权也有合理的利益期待。处理电子邮件监视与劳动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关系,必须坚持利益平衡原则、必要限制原则和事先同意原则,加强电子邮件隐私权的立法和司法工作,促进雇主经营管理权与劳动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协调发展。

  • 标签: 工作场所 电子邮件监视 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