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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个结果
  • 简介: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有关网络虚拟财产的纠纷也在不断增多,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开始进行相关的立法工作,我国有关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也应该顺应时代的要求进行相关的立法工作。笔者就网络虚拟财产的引发的不同纠纷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 标签: 网络虚拟财产 立法模式 法律保护
  • 简介:网络文化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交流与消费模式,人们习惯了利用博客、QQ、微信、网店等这些网络社交平台,来和别人在网络上进行交流,把自己平时的生活、学习以及消费娱乐都转移到了网络空间上。那么当人们去世之后,如何去处理诸如网店经营权等网络世界里所留下来的那些虚拟财产呢?那些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可以进行继承呢?这个问题不仅是目前广大人民群众所关心的重要问题,而且在修订《继承法》的时候还是重复进行讨论的一个难题。

  • 标签: 网络虚拟财产 继承 理论 立法
  • 简介:现如今社会经济发展互联网也随之高速发展,在网络交易和虚拟空间的建立下虚拟财产也走进了人们的视野并成为人们财产的一部分,虚拟财产保护也就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由于我们立法没有明确规定使得虚拟财产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 标签: 法律保护 价值 虚拟财产
  • 简介:虚拟社会管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当前,微信空间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成为不法分子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新型工具,如窃取微信用户隐私信息、利用微信传播有害信息、微信诈骗、微信赌博等。公安机关需要从加强微信空间舆情信息巡查、加强微信数据信息的采集和管理、强化微信违法犯罪研判及管控、提高微信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级别、拓宽微信管控主体范围等方面采取管控措施。

  • 标签: 虚拟社会 微信 公安管控
  • 简介:尽管网络虚拟财产权利已被《民法总则》列为民事权利,但其权利性质仍不清晰。学界对这一问题的不同见解,很大程度上是选择何种路径对其加以解释、描述和表达的分歧。对此,讨论的重点不应停留在“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属于物”这一纯粹的概念性问题上,而应转向具体的规则适用层面,并将后者的结论作为前者的讨论前提。从规则适用的角度考察:在网络虚拟财产权利的取得、行使和消灭上,债权说与物权说的解释力不相伯仲;在权利受到侵害时的救济上,债权说也仅比物权说略逊一筹;而在网络虚拟财产权利的变动上,尤其在无权处分及多重让与的场合,物权说的解释力则明显强于债权说。因此,从规则适用的逻辑融贯与简练上考虑,应将网络虚拟财产作为特殊的物权加以解释。

  • 标签: 网络虚拟财产 债权说 物权说 解释选择 民法学方法论
  • 简介:信用体系构建是信用经济时代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维系虚拟经济合理发展的关键举措,其构建是一个系统性过程,可以从政府、社会、企业、个体四个维度展开对信用体系的构建。政府是信用体系构建的主导,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和市场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加强信用法律制度建设力度,确保虚拟经济有序运行。社会是信用体系构建的中介,要推进社会信用中介行业协会或组织的发展,发挥优秀文化的育化作用,开展全社会诚信教育实践活动。企业是信用体系构建的重点,要积极推进企业同金融机构的联动发展,加强企业内在信用品质的培育,加快企业外部信用环境的打造。个体是信用体系构建的关键,要加强个体信用教育,着力推进金融管理人才信用建设力度,加快个体信用品质的培育。

  • 标签: 虚拟经济 实体经济 信用体系
  • 简介:对网络虚拟偶像的疯狂追逐已然成为当代青年人乐此不疲的行为之一,在现象发生背后必然存在复杂的社会关联。以本土创作的二次元唱见“洛天依”为例,网络虚拟偶像粉丝现象所表现出来的是青年人消费文化的符号嬗变、青年自我寻求社会认可的颠覆映射及青年发展中的后现代主义成分。通过社会主义文化关于青年的良性引导、主动探索与积极丰富青年精神生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与树立以马克思主义看待问题的习惯,最终能够达到引导虚拟偶像粉丝现象的良性发展的目的。

  • 标签: 网络虚拟偶像 粉丝团体 引导路径
  • 简介:虚拟人物形象是构成小说的重要创作元素,不属于真实人物形象的范畴,包括虚拟人物的形象、名称、造型等,它往往属于具有独创性的表达,通常与原小说视为一个整体,共同受著作权法保护。但小说中的虚拟人物形象能否独立于原小说、单独受著作权法保护,颇具争议。对于符合作品构成要件、在脱离原小说后仍能被读者所识别并存在于读者认知中的虚拟人物形象,显然能够作为“作品”单独受著作权法保护。满足特定条件的虚拟人物形象尽管能单独受著作权法保护,但《著作权法》却难以规制单纯使用小说中虚拟人物形象名称的行为,就此类行为而言,权利人可以通过援引《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虚拟人物形象的名称进行保护。

  • 标签: 虚拟人物形象 思想表达二分法 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