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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基于经济法宏观经济调控理论与PPP模式中——各参与方主体的“自利性”与PPP实体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的“公益性”之间难以调和的理论难题、PPP项目涉及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提供社会福利的功能实现、PPP模式具有支撑转型时期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功用这三个方面的契合性研究,为我国PPP发展提供理论指导与实践指导两个维度的指导价值论证,并可发展我国PPP产业之理论与实践研究,助力转型时期我国经济长久、稳定发展大计。

  • 标签: 经济法 宏观调控 PPP模式
  • 简介:为了规范执法,我们每次出警,除了要求佩带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外,还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着装规范,说话和气,文明执法,并随身携带警官证件。保证不因证件不齐或着装不规范而引起当事人的不满与非议。二是夜晚出警时,保持亮灯行驶,不得拉警报扰民,处置完毕及时返回。三是处置过程中,执法记录仪要始终保持录像状态,保

  • 标签: 规范出警
  • 简介:一、引论(一)日本刑法理论向刑法教义学的偏离自从小野清一郎以来,日本学者一直都构建独立于德国的刑法理论。经过一代代学者的努力,日本刑法理论与德国刑法教义学偏离得越来越远。因此,我国青年学者江溯教授就曾认为,目前将刑法教义学理论称为德日刑法理论已经非常不合适了,

  • 标签: 日本学者 规范违反说 刑法理论 述评 学说 本质
  • 简介:该扎根理论探索了社区参与对青年领袖发展的影响。本文提出了一种范例模型,解释青年领袖发展的过程,包括青年参与社区的条件,青年与成年协同工作时所采取的策略,以及策略使用的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及其结果。分析结果表明,个人关系,共同感情和要求参与被确定为最突出的因果条件。只有青年与成年受访者共同采取行动,才会使个人关系活跃起来,才会使共同情感转化为社会资本,进而转化为个人与社区的成绩。

  • 标签: 青年领导 社区参与 社会资本 社区感
  • 简介:姓与名如何择取,属于个人受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姓名权的行使方式是姓名登记。对公安机关而言姓名登记应该是无自由裁量权的羁束行政行为。导致它沦为行政许可行为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对称姓与取名等事项未作具体规定。统一规范姓名登记、保障姓名权,已是时代发展之必需。对姓名用字、第三姓、抚养方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基于主观价值判断的姓名变更、姓名变更次数等议题,未来立法都应持宽松和开放态度,以充分保障个人尤其是少数人的姓名权。姓名权对姓名登记具有防御权功能,对姓名登记过程中的侵害姓名权现象,法院可对登记行为实施司法审查。

  • 标签: 姓名权 姓名登记 姓名变更 司法审查
  • 简介:城建档案是城市发展的历史记录,功在当代,利及千秋。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运用地方立法权,在全省率先制定了规范城建档案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淮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该条例立足于淮南市近年来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大背景和新形势,通过法规规范和制度设计,解决了城建档案归集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 标签: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城建档案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 立法规范 淮南市 “激活”
  • 简介:前郭县繁荣村位于县城北部、长山镇南侧,紧邻查干湖旅游区,地理位置优越。近日,记者一行来到繁荣村葡萄采摘园,这家集旅游观光、水果采摘于一体的葡萄园是由繁荣村党支部书记李军带领村民创建的。"原来的繁荣村以种植旱田为主,人均耕地面积只有0.16公顷,而且因土质关系,既怕旱,又怕涝。"

  • 标签: 组织活力 组织生活 农村党员 松原市 促发展 纪实
  • 简介:在《刑法规范二重性序论》一文中(发表于《刑事法学评论》第35卷),笔者对刑法规范二重性的理论沿革、含义限定以及行为规范与裁判规范的基本含义作过比较详尽的阐释。从已经得出的结论出发,本文将对行为规范性与裁判规范性的范围异同、内容离合以及反馈互动等几个重要问题提出初步意见,请方家指正。

  • 标签: 裁判规范性 行为规范性 刑法规范 异同 反馈 离合
  • 简介:德化社会的建设主体应当是民间力量,而非政府。依法规范德化社会建设,才能妥善处理好法律强制与道德自律之间的关系。虽然法治成为现代社会的主导治理方式,但法治国家的建设目标并不排斥民众通过社会自治方式对道德的追求。对理性的尊崇与对人的尊严的捍卫,是现代法律体系与道德规范形成分工配合关系的逻辑前提。

  • 标签: 法律体系 价值共识 法律程序 立法技术
  • 简介:民法强制性规范,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惩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以及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概述了民法强制性规范的含义,对其解释和适用作出分析,并论述了设置强制性规范的正当性,以期为我国民法强制性规范发展提供一定参考。

  • 标签: 民法 强制性规范 研究
  • 简介:假释是我国监禁刑执行过程中所使用的变更措施之一,假释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直到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正式确立,其先后历经多次修改,才使得假释有了系统的规定。由于我国假释制度在立法方面的不完善,造成实践中假释适用率较低,并未充分发挥应有的功效。从假释的实质条件、假释的撤销和未成年人的假释等方面完善我国的假释制度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 标签: 假释 问题 规范化
  • 简介:法律不是万能的,但这不意味着我们需要更加周全的法律。恰恰相反,社会生活中的很多领域是无需或是不能通过法律进行调整的,法律应当对这些领域保持自觉与克制。法治社会的建设不仅不能寄望于法律垄断社会纠纷的解决,反而更应当尊重其他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和创新,对归属于'法外空间'的争议,应当交由道德、习惯等民间规范以私力救济的途径予以解决。

  • 标签: 悼念权 法律漏洞 习惯 法外空间
  • 简介:全面加强"三基"建设,是夯实党的事业发展的坚实根基的一项战略举措。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曲沃县党建工作突出规范引领,以"党建工作项目化推进,基础工作标准化落实,岗位能力专业化提升"为支撑,以"创建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县"为抓手,持续推进"三基"工作上水平。一、党建工作项目化推进,着力解决基层组织由"弱"变"强"。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基层组织服务功能之所以相对偏"弱",多数是因为服务定位不准,工作抓手不硬。

  • 标签: 三基 服务定位 项目化 基层组织 基层党组织 工作标准化
  • 简介:目前关于刑事申诉制度的研究多体现宏观式的分析,缺乏微观层面的探究。立法上刑事申诉相关法律文本规定过于模糊,虽有相对细致的审查规范但缺乏公开性,司法实践中刑事申诉仍存在申诉途径单一、立案标准较高并且自由裁量权过大、法定结果说理性不足等问题。因此未来应当出台专门的申诉制度运行规范,对申诉案件的受理适用立案登记制,进一步完善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在处理申诉案件过程中做好裁判文书说理的工作。此外,申诉听证制度的构建也是推动申诉规范化的必由之路。

  • 标签: 刑事申诉 申诉审查 立案登记 申诉听证
  • 简介:加强地方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消除模糊认识;准确理解规定,拓宽备审范围;健全备审机制,严明备审责任;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备审能力。

  • 标签: 规范性文件 备案审查 审查机制
  • 简介:《行政诉讼法》修改前,行政诉讼中对于民诉法规范、民法规范的适用往往混为一谈.《行政诉讼法》第101条对民诉法规范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其较旧法仍未有实质上的改变,法官选择适用民诉法规范权力的边界仍不明晰.通过对以往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总结,作为适用对象的民法规范可以分为技术性规定、一般原则与民事法律制度.由于民法规范与民诉法规范天然具有紧密的联系,故行政诉讼中民诉法规范与民法规范的适用,可以构建起一个“以行政诉讼中民诉法规范的适用”为底层、以“三类不同行政诉讼中民法规范的适用”为上层的“双阶结构”.

  • 标签: 行政诉讼 民诉法规范 民法规范 适用
  • 简介:我国《民法总则》第146条、第153条和第154条分别规定了虚假意思表示、违背公序良俗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法律行为无效,导致这三种无效原因的关系出现混乱。实际上,虚假意思表示与恶意串通之情形应包含于“违背善良风俗”之范畴内。从比较法上看,也无法找到单列恶意串通为法律行为无效原因之做法。基于此,我国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上,应采用限缩原则解释“恶意串通”和“虚假意思表示”,扩大“善良风俗”之适用范围,使“违背公序良俗”成为认定虚假意思表示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之“一般条款”。当三种无效原因“竞合”时,赋予当事人选择权。同时,该三条规范与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及第6条之规定出现法条竞合时,也应做技术性处理。

  • 标签: 虚假意思表示 恶意串通 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行为无效
  • 简介:蝇贪虽小,其害如虎。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国有企业有大量"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这就意味着贪腐问题在国企中,不仅限于中高层管理人员,还可能出现在那些虽然权力不大,却实实在在管事的一线员工手中。国企"微权力"的主要特点一是"微权力"的行权人职务不高。

  • 标签: 微权 国有企业改革 建设单位 党的领导 党的建设 中高层管理
  • 简介:党校是党员干部党性锻炼的主阵地,是党员干部理论武装的主阵地,是带头践行从严治党的主阵地,切实扭转党校学员的学习风气,需要广大党校教师有较高的职责意识和敢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勇气,严格执行党校的主体班管理制度,让每一个学员到党校学习结束后党性锻炼和党的理论知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 标签: 党校培训班 班级管理 严格管理制度
  • 简介:自公安部明确提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来,先后经历了加强和深化两个阶段。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载体,是适应错综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的有效举措。完善警察权力运行机制是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核心;构建完备的公安执法制度体系是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构建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是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关键;建设专业化的执法队伍是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保证。

  • 标签: 法治公安 执法规范化 执法制度 执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