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凤凰园派出所老民警王华五十有五,无烟酒嗜好,惟钟情于垂钓清波。在他眼里,钓鱼较之通宵达旦地“砌长城”、“炒地皮”至少要好过十万八千里,且不说省了腰酸背痛之苦,还可以清心明目。老王垂钓不在乎篓子里鱼的分量,讲求的是一个“趣”和“悟”字。
简介:【摘要】从孙中界“断指”事件后,行政“钓鱼执法”跃入人们的视野。行政“钓鱼执法”违反法定程序,取证方式不当,背离行政处罚的目的,是典型的行政违法行为。行政“钓鱼执法”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执法经济利益的驱使以及取证难。有效取缔行政“钓鱼执法”应从转变执法观念、加快行政程序立法步伐等几方面来有效落实。【关键词】钓鱼执法行政证据行政程序行政执法中的“钓鱼执法”,是指行政主体及其相关工作人员故意设计一些能诱发行政违法的情境,或者根据违法活动的倾向性向行政相对人或者其他调查对象提供实施的机会和创造相关环境条件,以此来收集相关证据或掌握相关信息,并对违法行政相对人作出相应的处理。①
简介:实体正义的实现需程序正义作保证。曾引起轩然大波的孙中界遭遇"钓鱼执法"事件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之下,经历了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才有了并非完全合理的结果。导致"钓鱼执法"类现象频发的根源是人本执法理念的缺失、行政执法目的的偏差、权力制约机制不完善、法律制度存在缺陷、司法机关独立功能发挥不足等,"钓鱼执法"现象所产生的危害主要是损害了政府公信力败坏了社会风气、玷污了法律尊严、侵犯了公民最基本的合法权益等。为加大整治"钓鱼执法"类现象现象,我们认为,应采取确立人本执法理念、加紧行政程序立法、加大法治秩序构建和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健全违法行政的惩处制度、保障必要的行政办公经费、强化政府诚信度建设、发挥好媒体的监督作用以及强化司法机关功能发挥的独立性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