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档案学会第四次档案学优秀成果(1996—2000年)评奖活动于2001年10月11—13日在北京举行。评委们经过认真评审,共评出获奖成果159项。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参评项目中有5项获奖,其中:《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一至五辑)》(施宣岑、唐彪、方庆秋、王涛主编)和《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录》(张玉岭、马振犊主编)分别荣获档案文献史料汇编类一等奖和二等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所存西藏和藏事档案目录》(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合编)荣获档案学工具书、翻译著作类二等奖;《构建全新的档案信息资源管理模式》(虞亚梅)和
简介:<正>自从1900年5月26日敦煌藏经洞被打开和千佛洞遗迹被再发现以来,各国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敦煌发现的各种历史资料进行了广泛的研究,逐渐形成一门“因地名学”的新学科——敦煌学。在研究过程中,学者们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从敦煌发现的数万卷用古汉文、古藏文、梵文、古于阗文、龟兹文、粟特文、古突厥文等各种文字书写的经卷文献,广泛涉及到古代中国、中亚,乃至世界的人文、社会、自然和应用各个学科。研究这些文献资料,不仅对中国史,而且对世界文化史的研究,都会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大批优秀学者和著作不断涌现,在国际学术界形成了所谓“敦煌热”。敦煌学也就成为一门世界性的“显学”。
简介:真实是志书的生命,资料是编史修志的基础。只有充分占有真实的史料才能编出有血有肉的志书。档案对于编史修志的人来说,犹如建房之砖瓦木石,缝衣之针线布帛,是十分宝贵的基础材料。但是,档案资料也同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一切史料一样,是一定时代的产物,它所记录的内容,由于作者受时代、经历、立场和认识的局限或其他因素的影响,所记史实错误、不准现象也时常发生,所以,在使用这些史料时,不能“拿来就用”,还有个考证、鉴别的问题。“考而后信”,的确是古代史志家们的经验之谈。利用档案材料,要分析研究,去伪存真,择取真实可靠的信息资料,直接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利用档案为编史修志提供可靠、真实的材料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简介:在当今汉语文字学界,简帛学与甲骨学是各方关注的重点,最近十几年有关的著作如雨后春笋般地冒出,可谓风头正劲。与此同时,传统的金石文字之学却陷入了一片沉寂。而从传统的金石文字之学中实现了凤凰更生的金文研究,随着现代考古学和古文字学体系在中国学术界的正式定型,却反而出现了学术界对商周金文研究陷入止步不前的境地,进而也造成了对商周历史和思想、文化、政治制度等方面研究的严重缺陷。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刘正教授积十年之功力,向学术界贡献出了他的这
简介:《大纲》首次呈现了清代《孟子》学文献资料的全貌,对《孟子》学、四书学史均具有重要的目录学价值;《大纲》坚持历史和逻辑的统一,宏观研究上贯彻科学归纳法,得出一系列科学结论,并首倡简单性原则和反孤证原则以处理微观争议,具有重要的方法论价值;《大纲》区分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考察《孟子》学中大众文化和精英文化的互动关系而不将眼光局限于学术大家,又注意学者的学术主张和实践的一致与否,从而在写作范式上给人以智慧的启迪;《大纲》对清代《孟子》学核心话题的效度进行科学论定,尤其是对戴震、焦循等在理、道、性、良知等概念上反宋儒的训诂工作加以考量,平议清人诠释技术和方法的效度和历史地位,探讨了朱熹《四书集注》仍然占据清代孟学研究主导地位的原因,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简介:我在最近的一项关于乡村宅基地纠纷的研究中,接触到大量民事诉讼档案,在阅读法律卷宗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个很大的困惑,那就是诉讼当事人双方在提出权利主张时所表达的事实,常常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且都会提供相关的人证、物证,这使人产生无所适从的感觉.从法官的角度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尽力寻求最大限度的法律事实,以使纠纷获得公平的解决,法官所关心的是"法律事实".而法律人类学者所关心的是纠纷及其解决机制背后的秩序逻辑,是一种"社会事实",但具体到一个诉讼案件,法官对法律事实的选择也可能成为学者所关心的社会事实的一部分.苏力认为:"中国法官常常把在英美司法中的事实争议处理称作定性……中国法官特别是基层法官在处理事实争议时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在现有的制定法概念体系中为这些带刺的事实安排甚至挤出一个合适的位置."[1](p221)苏力的分析颇具洞见,他所关心的问题是基层法官在司法实践中的角色选择问题,对我有很大的启发意义,但我更为关注的是司法实践背后的法秩序问题,因此会透过所谓法律事实的争议去揭示其中蕴涵的社会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