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经过十多年艰苦卓绝的谈判与斗争,中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融入国际经济大家庭。新闻媒体对此连篇累牍,全国上下已是家喻户晓,国人既为加入WTO所鼓舞,也因此深感压力,所谓'难得机遇和空前挑战并存'。但对于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却是另一种情景,新闻媒体羞于报道宣传,国人亦知之甚少。其实,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对于十二亿中国人来讲,同样是一个重大事件,其意义几可与加入WTO相提并论。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本文拟对联合国人权公约与我国法制建设的有关问题作初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推动我国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进程,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事业。
简介:文章用非常丰富的资料介绍了中国法制在20世纪的曲折发展。清朝末年,为了应对西方列强的变法要求,也为了改变落后地位,中国放弃了传承数千年的礼治,以欧洲为蓝本制定了法律。但是,这一变革并没有给中国带来新生。完全仿效西方的《中华民国民法典》更加剧了社会的不公正。新中国的建立为中国法律史翻开了新的一页。国民政府的法律被完全废除,国家建立了新的法制。但是在文化大革命中,中国完全抛弃了法治,走向了人治。文革之后,人们终于认识到,国家必须要建立法律制度,中国也需要向西方学习法制。在不到二十年的时间里,中国建立了现代化的法律制度,不仅满足高度发展的经济要求,也达到了现代社会的法制标准。尤其是在妇女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方面,中国甚至领先于西方国家。
简介:<正>“一国两制”下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在本世纪末,在中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大国中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这不仅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不曾有过论述,而且在世界历史上也是没有先例的。它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建设社会主义就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特色,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对香港、澳门、台湾问题的处理,就是“一国两制”。这是个新事物,这个新事物不是美国提出来的,不是日本提出来的,不是欧洲提出来的,也不是苏联提出来的,而是中国提出来,这就叫做中国特色。”按照传统的理论和模式,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只能允许一种社会制度即社会主义制度的存在和发展,而绝不允许同时有另一与之对立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并存和发展。而实行“一国两制”后,就突破了“一国一制”的固有理论和模式,形成了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社会主义和
简介:摘要:中国民族的文化源远流长、历史悠久,几千年来,经过时间的更迭和检验,给我们留下了无数的艺术文化遗产。在我国几千年优秀的传统文化历史长河中,其影响力比较深远并且被各朝各代都推崇使用的就是儒家思想。儒家思想是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不断发展和演变出来的,也同样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中应运而生的。所以它必然带有着一些封建时期的特点,含有一些消极性的因素,像追求皇权至上以及特权法等等,但是这不能因此磨灭所有的儒家思想中合理科学的部分,不能一概而论。就像在儒家思想中把人和自然以及社会看成一个大整体,注重把道德和法律紧密结合起来,把教育和惩罚紧密结合起来,以维护整个社会的统一稳定发展。因此在儒家思想蕴含着丰富深刻的思想理论体系,其思想理论的核心主要以“礼治”和“德治”为主,这对我国的法律体系产生了深刻地影响,对于维护我们社会得稳定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另外,在当前快节奏的生活模式下,儒学的法律思想也在各种文化的冲突与文化交流中不断地进步和发展,对儒家思想进行深入地研究和学习,能够对我国的法律建设带来重要的价值。本文主要针对于当前儒学思想和法律建设工作的现状出发,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对儒学思想进行全面地阐述;第二部分论述儒家思想延伸出的法律观;第三部分分析儒家思想给法治建设产生的重要影响;第四部分对如何更好地把儒家思想和法制建设工作良好地融合起来,提出自身的几点想法。
简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只有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才能体现中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