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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东地区逐渐成为恐怖主义事件的高发地区。在中东地区一些以穆斯林为主体的国家中,自杀式袭击、汽车炸弹等暴力恐怖事件发生频率较高,引发了世界范围内的关注。在世界其他一些地区,也有一些组织和个人打着“吉哈德”的旗号,策划和实施暴力恐怖事件。

  • 标签: 暴力恐怖事件 伊斯兰教 20世纪80年代以来 恐怖主义事件 中东地区 世界范围
  • 简介:济贫思想是伊斯兰经济思想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伊斯兰有很多要求穆斯林救济穷人的规定.这些规定散落在伊斯兰经典中。通过对伊斯兰经典著作中经济思想的分析发现,在伊斯兰经济活动的每一个部分都有济贫的要求,各个部分的综合又恰好为济贫活动提供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支撑。本文通过对伊斯兰关于财富的性质的探讨,财富的获得、财富的分配、财富的享用等经济活动环节的分析,论述了伊斯兰经济思想中的济贫观念。

  • 标签: 伊斯兰教 济贫 经济 财富
  • 简介:宗教本土化的过程实际上是外来宗教与本土文化之间通过某种妥协、让步而达到的一种新的合并和认同。世界宗教史一再告诉我们,外来宗教在其传播过程中必须进行自我调适,与本土文化形成交融互摄的关系从而得以传播。事实上,只有那些本色化较为成功的宗教才得以产生广泛而持久的影响力。

  • 标签: 本土化 建构路径 伊斯兰教 外来宗教 美国 本土文化
  • 简介:中国伊斯兰西道堂自从兴起以来,就得到来华西人的关注,传教士安献令就是其中一位,民国6年,他在甘肃兰州皋兰县监狱里无意间遇到了被关押的西道堂第四任教长敏志道,通过与之交流,由此产生了对西道堂的研究兴趣。他不仅记录了马启西创建西道堂的经历、西道堂抵抗白朗的过程和敏志道等在监狱的实际情形,而且将所见所闻告知了采中国西北的传教士同行,引发了他们的高度重视,成为中、西方研究西道堂的第一人。

  • 标签: 安献令 中国伊斯兰教 西道堂
  • 简介:随着广东穆斯林的逐年增长,经宗教部门批准的合法宗教活动场所满足了穆斯林宗教活动的需求,也为社会的和谐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与使用也成为困扰穆斯林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难题。本文就广东省伊斯兰活动场所的现状进行了调查,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 标签: 广东 穆斯林 宗教活动场所
  • 简介:《真境昭微》是刘智对贾米的波斯文伊斯兰苏非主义著作《拉瓦一哈》的汉文译作。本文对照《真境昭微》与波斯文《拉瓦一哈》,分析刘智在保持伊斯兰思想特色如强调本体论、宇宙论与人的主体状态的密切关联、重视宗教与哲学、理性主义与神秘主义互补关系的同时,如何吸收中国哲学的概念和范畴并使伊斯兰与中国文化有机融合。

  • 标签: 《拉瓦一哈》 《真境昭微》 苏非功修 苏非义理 伊儒会通
  • 简介:继2013年在全国宗教界开展了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以来,在各地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领导安排下,通过各地伊协、清真寺、阿訇、穆斯林的积极参与努力,伊斯兰界对教风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得到明显提高,教风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重点解决,改进教风的制度建设得到有效加强,“教风年”创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2014年1月,国家宗教局发出《关于2014年继续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宗教界继续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 标签: 教风建设 伊斯兰教 主体作用 宗教事务 制度建设 国家宗教
  • 简介:2014年1月18日上午,安徽省“宗教慈善周·双千行动”捐款伊斯兰界集中发放仪式在阜阳市颍泉区东关回族社区举行。安徽省宗教局副局长袁家跃、阜阳市副市长黄珍、阜阳市宗教局局长肖玉才、颍泉区政府及宗教局负责人等出席。中国伊协副会长、安徽省伊协会长穆可发,副会长兼秘书长达应奎,副会长马庆山、白国友在发放仪式现场向14位受助老人和学生发放扶助款。

  • 标签: 慈善捐款 伊斯兰教 安徽省 仪式 阜阳市 副会长
  • 简介:据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西北各省、自治区共有回族人口5388490人,其中农村回族人口为3342787A,占西北回族总人口的62.04%。宁夏回族自治区共有回族2173820入,其中农村回族人口为1486709人:甘肃省共有回族人口1258641人,

  • 标签: 回族社区 西北农村 实证调查 伊斯兰教 宁夏回族自治区 人口普查
  • 简介:由国家宗教局、中国伊协主办,贵州省宗教局、贵州省伊协承办的贵州省伊斯兰解经工作培训班,于2013年12月23日至27日,在贵阳市成功举办。来自全省各地的56名阿匐、12名清真寺民管会主任及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共80余人参加培训。

  • 标签: 伊斯兰教 贵州省 培训班 贵阳市 解经 国家宗教
  • 简介:明清及民国时期有关文献如官修的正史、实录及官方的奏折、记事,民间一些文人的见闻、经历、记述和大量的地方志书,记载了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宗教、民俗等情况,留下了当时宁夏回族伊斯兰社会实际状况的记载。这些史籍,对我们客观分析明清及民国时期宁夏回族伊斯兰说是一个重要的资料来源,也有一定价值。笔者在此,只就明清及民国时期纂修的地方志书如《嘉靖宁夏新志》《银川小志》《光绪海城县志》《宣统固原州志》《朔方道志》《民国化平县志》等中有关宁夏回族穆斯林和伊斯兰的记述进行论述。

  • 标签: 回族穆斯林 固原州志 地方志书 银川小志 朔方道 护军使
  • 简介:2013年11月25日至27日,贵州省伊斯兰第五次代表会议在贵阳召开,来自全省九个市州的伊斯兰界99名代表和40余名特邀嘉宾共148人参加了会议。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刘晓凯,副省长蒙启良、省政协副主席班程农出席会议,中国伊协副会长兼秘书长郭承真到会祝贺并讲话。

  • 标签: 第五次代表会议 伊斯兰教 贵州省 贵阳 省委常委 统战部
  • 简介:丁明俊教授等几位学者共同完成的《西北伊斯兰社会组织形态研究》一书于2013年7月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该书是丁明俊教授2007年成功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中国伊斯兰社会构成及组织形态研究”的最终成果。该书有选择性的对哲合忍耶宣化岗拱北组织与经济运行、虎夫耶北庄门宦的教权演变、嘎德林耶大拱北门宦历史及组织特征、伊赫瓦尼“海乙制”组织、西道堂“大家庭”组织方式、民国时期回族社团组织、现当代各级伊斯兰协会、清真寺、拱北在国家面临重大自然灾害面前组织动员回族穆斯林向灾区同胞捐款捐物方面发挥的作用进行考察与研究。

  • 标签: 社会组织形态 中国伊斯兰教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西北 国家社科基金 回族穆斯林
  • 简介:本文以朱仙镇清真寺南碑亭为例,探讨了河南伊斯兰古行碑的相关问题,在对省内古行碑进行介绍后,重点分析了朱仙镇南碑亭碑中阿拉伯文和汉文内容,并对其中的伊斯兰典籍和古行十三条源头略作论述,对古行主张条文的含义逐一解析。最后回顾了河南伊斯兰中的新行及与古行碑的关系,并认为荥阳等地区新行传统的确立以及新思想的传入是古行碑出现的直接原因。

  • 标签: 古行 新行 朱仙镇
  • 简介:本文通过田野调查,系统梳理了西乡县的回族人口及分布、伊斯兰活动场所、伊斯兰育、宗教管理和寺坊情况,主要讨论了西乡县伊斯兰的派别特征、宗教互动、宗教仪式、婚姻问题、宗教教育、民族涵化、宗教管理、宗教资源配置等问题,认为处于川陕交接地带的西乡县散杂居回族社区相较于西北其他省区的回族社区是一种陌生的存在。

  • 标签: 西乡县 伊斯兰教 散居 田野调查
  • 简介: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宗教的国家。由于受宗教影响,农村回族社区凸显着鲜明的宗教气息。无论社区成员的饮食、服饰文化,还是他们的婚姻习俗、伦理道德,都打下了伊斯兰的精神烙印。对伊斯兰的宗教认同是他们最敏感的神经,在民族交往中显得尤为重要。文章以当代固原市农村回族社区实证调查数据为例,着重研究伊斯兰对当代农村回族社区成员的濡化现象。

  • 标签: 固原农村 回族社区 伊斯兰教 濡化
  • 简介:刑法教义学是刑法科学的核心部分。只有将“刑法的任务是维护法规范的效力”作为刑法教义学的基本互场,才能合理地解释刑法的有关规定,才能使刑法教义学的解释结论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一种规范论的刑法教义学,要重视解释者个人的先见,更要重视解释者群体的经验,要让解释结论符合实践理性的要求,使解释结论建互在不可辩驳的法律基础之上。

  • 标签: 刑法教义学 法规范的维护 法律根据的检验
  • 简介:今年6月29日,“伊拉克与黎凡特伊斯兰国”(ISIL)或“伊拉克与大叙利亚伊斯兰国”(ISIS)宣布成立“哈里发国”(caliphate).我们认为,这一“建国”宣言并非仅仅是哗众取宠的口号.有迹象表明,“伊斯兰国”(IS)在其占领的叙利亚城市和乡村地区已经建立起有效的政权结构。

  • 标签: 政权结构 伊斯兰 哗众取宠 乡村地区 叙利亚 伊拉克
  • 简介:教义法学和社科法学的相对关系,非常类似于规范式思维和后果式思维。社科法学,可以说是教义法学的基础;而教义法学,可以说是社科法学的简写或速记。在教学和实际运用时,不必每次都追根究底,由社科法学中找理论基础;由各种教义出发,可以大幅降低思考和操作的成本。朱苏力指出了传统教义法学的缺失,可以说踏出了第一步;第二步是要找到替代方案,找到更好、更有说服力的方法论,为法学界的工具箱更新武器配备。必要时应当让证据来说话,在后果中权衡价值和利益得失。

  • 标签: 规范式思维 后果式思维 社科法学 教义法学
  • 简介:风险刑法是从风险社会中引申出来的概念,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个刑法话语体系,近年来活跃在我国刑法学界。对比风险社会的风险与风险刑法的风险,即可发现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风险。风险社会的风险是后工业社会的技术风险,这种风险具有不可预知性与不可控制性,根本不可能进入刑法调整的范围。风险刑法理论将风险予以泛化,并且主要是以工业社会的事故型风险为原型展开其论述与论证,但这与风险社会的风险并无关联。风险刑法理论在刑法应对风险的讨论中,以过失犯、行为犯与不作为犯等互法方式为例证进行说明,以此作为风险刑法理论的主要内容。但风险刑法理论并没有对此进行深入且充分的论证,而是建互在主观臆想的基础之上。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风险刑法理论与其赫以凭籍的作为理论根据的风险社会理论之间难以无缝对接,使风险刑法理论根基不稳。风险刑法理论在对刑法例证的论证中,过于大而化之而没有细致推敲,结果导致大胆假设有余小心求证不足。所有这些,都使得风险刑法理论只能获得一时之观点喧嚣,而难以取得长久之学术积淀。

  • 标签: 风险社会 风险刑法 刑法教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