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现代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每个人都可能面临被犯罪裹挟的风险。有效惩罚和预防犯罪是国家不可推卸的责任。前科就业限制通过立法的方式设定制度性排斥,将有前科的公民挑拣出来在就业中予以区别对待、限制或剥夺,以期实现预防犯罪,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对有前科公民就业权的立法限制形成的制度性壁垒在很大程度上梗阻了有前科公民的权利保障与权利实现。这种限制应当具有正当性和必要性,遵循比例原则,接受目的正当性、手段适当性、必要性以及目的手段之间的均衡性检验。在限制程度、限制范围和限制方式上结合犯罪行为及犯罪人进行个案化、类别化判断,对前科就业限制进行规制,厘清国家权力在前科就业限制上的权力边界。
简介:<正>在纽约市的联邦法庭上,检察官正全力说服陪审团,让他们相信拳击包办人唐·金(DonKing)在一桩保险金诈骗案中有罪。起诉书中说,唐·金1991年因一场比赛向伦敦劳埃德保险公司提交了一份假合同以骗取35万美元的保险金。那场比赛原计划在沙威(JulioCesarChavez)和布雷齐尔(HaroldBrazier)之间进行,后因沙威在训练时被打伤鼻子而取消。公诉人说唐·金的手法非常简单:他将两页的原始合同的第一页重新打印,然后与沙威签名的第二页订在一起,告诉伦敦劳埃德这是原始合同。唐·金为人精明,会用这种拙劣的手法行骗吗?非常可能。作家纽菲尔德(JackNewfield)在他的传记作品《仅仅在美国:唐·金的一生和犯罪》一书中,就列举了唐·金犯下的几桩合同诈骗案,其手法与这一起大同小异。早在1975年,重量级拳手荷尔姆斯(LarryHolmes)的第一任经理巴特勒(ErnieButler)就对唐·金提出过控告,指责唐·金在排挤他以控制荷尔姆斯比赛的过程中抽换管理合约、伪造他的签名。几年后,唐·金与荷尔姆斯又分道扬
简介: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中专门设置了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这是我国第一次关于刑事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立法,从现行前科封存的适用范围和消灭程度来看,与其他国家的前科消灭制度相比,这是一种不完整的前科消灭。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的根本价值追求是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人权,消除歧视、避免偏见、着眼未来,为未成年犯罪者回归正常社会生活创造有利条件,有利于未成年人犯罪者今后在学习、入伍、就业等方面享有与普通人同等的机会。通过对犯罪记录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为了进一步保障人权、促进犯罪人回归社会、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结合域外立法经验,建议构建完整的前科消灭制度,将前科消灭的程度从"封存"深化到"消灭",将前科消灭适用的范围从"未成年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扩展到"犯罪人、所有刑罚(特殊犯罪除外)",并设置一定的消灭考验期,与我国的缓刑制度、累犯制度形成衔接,对符合条件的犯罪人予以前科消灭,在法律上将其恢复为"没有犯罪记录的人",让其不再被终身贴上犯罪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