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跨世纪的中国正经历着一个社会转型的过程。依法治国的推进,权力被重新定位;市场经济的实行,利益集团急剧分化、重组;社会生活的丰富多彩,社会群体的观念不断裂变和重构。在这个挑战重重而又充满机遇的关键时刻,在依法治国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历史重任的检察机关如何把握住这个历史契机,明确自身发展的大方向,通过自觉的思考和努力,确立自身的历史地位,是一个亟需认真研究并付诸行动的课题。一、抓住司法改革的契机,为明确检察性质定位。司法改革是我们所处这个时代的大课题,在司法改革实施的过程中,整个司法体制将发生巨大变化,并对中国的社会正义、民主、自由产生深远的影响。跨世纪的检察事业,适逢其盛,应是一个绝好的机遇。笔者认为,司法改革给检察机关带来的最大契机,在于检察机关可以借此而进一步明确自身的性质和强化自身的地位。自从检察机关作为“革命之子”伴随资产阶级革命而诞生之时起,检察机关的地位和检察官的身份一直处于一个摇摆不定的尴尬位置。从世界范围来看,普遍的情况是认可检察官既具有司法官又具有行政官的性质,不过侧重点有所不同。应该说这种双重属性是与检察职能的确定而随之俱来的,检察权的独立裁判职能使其具有司法权属性,其侦查及监督侦查的职能又使...
简介:模糊性和因模糊性产生的不确定性是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模糊性内在表现为在法律与道德、法律与宗教的边缘不清,甚至法律内部诸如民法与刑法,行政法与刑法也并非泾渭分明。其外在表现为法律立法语言模糊不清,存在诸多"半影地带",司法判决理由模糊。模糊性给司法带来灵活性的同时,也带来量刑失衡的问题。我国受"重定罪轻量刑"的刑法思想影响,加之司法不独立,其人事、财政均受制于行政机关,且司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因而量刑不均衡表现尤甚。为了更好地描述量刑中的模糊现象,根据量刑中存在的模糊性问题,提出基于模糊评价方法来解决量刑失衡问题,以强奸罪为实例,通过对案例进行考察和研究,从中提取强奸案共同的量刑情节和权重值,建立了基于模糊批评方法的量刑系统,实证研究发现,该模糊评价方法能够有效减小量刑失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