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查阅“中国数字植物标本馆(CVH)”的基础上,以《FloraofChina》、《中国植物志》、《福建植物志》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为依据进行比较研究,结合近年来有关专家、学者对福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实地调查所取得的成果,对2012年公布的《福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50种进行增补,并对部分种类的中名或拉丁学名进行修订或提出归并建议。研究显示:补充、完善后的福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共有60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9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51种。研究结果可为福建省有关部门完善《福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开展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以及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
简介:随着环境污染、环境破坏案件增多,环境刑法也被赋予了更多的使命与期待,如何通过环境刑事规则,惩治环境犯罪,减轻环境污染,实现环境保护的目的,这不仅是环保机关,也是司法机关需要解决的问题。在环境司法中,由于作为制裁依据的环境刑法条文,本身具有类型化、抽象化特征,要达到准确适用还需要借助环境行政法律、法规加以解释。而在判断是否构成刑事违法上,大部分条文直接把行政违法规定为其前提条件,是否符合行政程序,在行政执法判断上是否合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环境犯罪的定罪和量刑。换句话说,在行政合法的情况下,即使造成严重的环境后果,环境刑法也可能被架空而不能有相应的制裁;相反,如果行政不合法的情况下,即使目的再正当、危害再小,仍须遭受环境刑法的裁判。可以说,这种对行政管理秩序的追求与环境正义是背道而驰的,并不利于环境保护,直接导致一些行政管理较为弱势的相对人呈群体性犯罪,也导致了刑法在环境保护上的选择性司法的尴尬局面。除了期待立法上刑法体例更为完善外,在刑法适用过程中,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如何把握遵循与超越的尺度,既遵循现有的行政执法结果,利用行政自由裁量权技术优势灵活应付环境管理难题,又超越执行权,发挥司法的矫正功能,实现司法实质正义,这些极大地考验著司法工作者的智彗.
简介:为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交叉学科与新学科的探索,培养高层次的科学研究人才,更好地为国内外学者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国家计委于1984年开始以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所和国内大学为重点,建立了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现已有150余个陆续投入了建设,其中77个已建成,向国内外开放,另有70多个边建设边开放。国家重点实验室着眼于科技长远发展和人才培养,拥有国内一流的实验装备,提倡科学和民主的学术风气,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的运行机制。田实验室主任负责、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学术委员会由来自不同部门(或系统)的科学家组成,负责确定实验室的学术发展方向,制定课题指南,审批开放课题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