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诞生于新中国成立之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政治制度的完善而完善。当前,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鼎足而立,成为我国三大基本政治制度。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一步发展、完善。本文就发展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意义、存在问题及完善策略进行探讨,希望对大家有所启示。
简介:当前的基层治理结构,有自治空间,但没有自治权,是单中心(集权)权威秩序,不是多中心(分权)自治秩序。基层社会自治的建构,一是自治权的法律保障,即明确社会自治权以及公民与国家之间、不同层次的自治体之间的权利内涵和边界。二是政府、社会、市场等领域的多中心公共治理主体的形构。三是重构主体社会。祛除社会对国家的依附性,自治原则才可能建立起来。从基层总体治理上看,建构基层社会治理的自治权力结构体系,具有社会利益组织化和社会秩序维系的制度创新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