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和空间。现代环境权理论以保护人类生存发展的生态环境为出发点,伴随着环境权的人权属性、宪法属性的探讨而逐步发展深化。1972年,《人类环境宣言》将人类在美好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充足生活条件的权利确定为一项基本权利。世界各国也对环境权进行了长期的关注和讨论,不少国家相继将环境保护条款纳入宪法或相关部门法予以规范。虽然中国宪法没有规定环境权,但已有保护环境权益之精神。环境保护法、民法总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不仅使宪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得以具体化,而且为环境权益司法保护提供了可以直接适用的法律依据,司法机关可以通过现实的司法路径实现对国家和公民环境权益的保护。
简介: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对权利谱系中自由权与社会权之内涵与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作为完整个人不可或缺的权利内容,二者具有相互关联性,若无司法保护之途,均将沦为空谈而未能成为真正的权利,尤其是作为最低人权保障的社会权,更应强化人格尊严的司法保护。不少国家对社会权的司法保护已经进行了有益探索并付诸实践,为我国完善社会权的司法保护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蓝本,我国应以此为契机,通过扩大社会权保障的范围,推动人格尊严的最低保护力度,从而促进人民法院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地位提升与准确定位,体现出裁判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社会功能,督促人大科学立法与政府严格执法,为推动“法治中国”进程提供制度支撑与实践能量。
简介:2017年《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出台,为进一步有效解决有案不立、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环境保护领域的重大难题提供了合法依据。但在实践中存在着环保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三部门职权分工"无缝衔接"不足、环境犯罪证据证明力薄弱、检察院法律监督刚性不足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通过建立"三诉合一"诉讼机制和"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加强三部门职权分工的衔接密度,完善两法中证据种类和证据规则的衔接,建立网上信息沟通和共享平台,缩小环境违法犯罪的地区差异性和不平衡性,强化检察院"两法衔接"上的法律监督职能,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顺畅衔接扫清障碍。
简介:本研究以306名父外留守、147名双留守和288名非留守青少年为被试,以亲子依恋问卷、领悟社会支持量表和儿童焦虑量表为研究工具,考察了亲子依恋与留守青少年焦虑的关系以及教师支持的保护作用。结果发现:(1)双留守青少年的母子依恋、父子依恋安全性显著低于,焦虑水平显著高于父外留守和非留守青少年,后两组青少年之间差异不显著;(2)安全性母子依恋能降低父外留守青少年的焦虑水平,安全性父子依恋能降低非留守和双留守青少年的焦虑水平;(3)安全性母子依恋能补偿不安全父子依恋对父外留守青少年焦虑的影响;(4)教师支持既能降低非留守和双留守青少年的焦虑水平,也能增强安全性父子依恋对父外留守青少年焦虑的保护作用。
简介:初二结束后,我转学到一所种满桂花树的学校。转学时正值九月初秋,天气依旧闷热,高温将掩藏在绿叶里的桂花香扩散到了空气中的每一个角落,好似酿造了一坛陈年好酒,灌醉了在校园里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