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案情】2002年6月初,原告(上海某公司)、被告(长春某公司)及案外人柯莱特公司三方协商合作向市场推出一种具有全面客户关系管理解决方案(CRM)功能的软件产品“蓝色快车客服通”。其基本意向为:由原告提供其自行研发的客户管理软件“Sellwell”,在此基础上根据被告及其母公司IBM的具体要求,被告对该软件进行反复筛选和测试,形成一款市场通用型的软件产品,柯莱特公司负责完成管理系统的客户开发及系统维护,被告负责进行销售。2002年6月28日,原告与被告的母公司IBM签订了一份备忘录,主要约定了原告将以优惠价格提供“Sellwell”软件给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