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无意识问题,是犯罪心理学研究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事实上,大量的司法实践证明,作为意识的补充和辅助成分,无意识因素在很多情况下对犯罪行为的实施起着重要的助推作用.这里所指的"无意识",是指未被清晰意识到的意识活动,它是人脑反映外部世界的一种特殊形式,往往以不为个体觉察到的方式影响着人的心理和行为.无意识犯罪动机,是指在犯罪行为进行过程中或进行后一段时间内,犯罪主体未曾或未能清楚地意识到的犯罪动机.一般说来,故意犯罪都有明显的犯罪动机(过失犯罪除外),犯罪者清楚地了解是什么促使他犯罪,他要满足何种需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尽管个人在进行犯罪活动时,作为活动动机的对象总是这样那样地被感知或被想像着,也是被意识到的,但作为动机及其产生过程、原因或可能导致的结果,却并非总是清晰地被意识到的.未被意识到的动机仍可在活动中通过与活动目的一起达到对行为的调节.因此,无意识的犯罪动机,并不是指没有犯罪动机,而是指由于某种原因,犯罪者本人没有明确意识到的或模糊难辨的,推动他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成因.根据诱发原因的不同,无意识犯罪动机主要有以下几种:
简介:集体无意识是一种自在自发的无意识形式,是一定时期内一定社会集体所具有却又未曾主动发觉的非理性意识,它具有客观性、潜在性、非理性和整体性特征。心理学家荣格将集体无意识的产生根源归于原始人类社会中的"原型",这种理论虽然有僵化封闭的神秘主义倾向,但也揭示出了集体无意识现象的历史根源。此外,集体成员的认同感、从众性、感染、暗示作用以及责任模糊心理又构成了集体无意识得以出现的现实机制,由此可见,集体无意识虽然与理性相悖,但是究其起源和产生机制来说,它的出现又有必然性和规律性。集体无意识与社会环境的互动能够产生积极或者消极的作用,我们应在唯物史观视野下考察集体无意识并通过对社会历史规律和集体无意识发生机制的合理利用避免其对社会发展造成阻碍。
简介:器乐表演中的无意识情感,是演奏者特有的一种情感反映形式。对于器乐演奏者来说,在其情感结构中,除了普遍意义上易被觉察和体验到的显情感(意识情感)之外,还存在着一种不易被演奏者所体察到的无意识情感,它潜藏在演奏者无意识心理的深处。无意识情感作为一种特殊的心理现象和精神现象,是器乐演奏者思维中潜在的高级形态和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演奏者在其音乐表演及二度创作中,不仅可以运用意识情感,而且还可以通过无意识情感去丰富自己的演奏和惰感表现。不仅可以发挥显情感的作用,而且还可以调动潜情感所拥有的潜在能量,因为无意识情感在器乐演奏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