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3年9月19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中秋节,在这千家万户团聚的前夕(18日23时26分),张孝达先生却离开了我们,我们失去了一位倡导“数学为大众”的长者。张孝达先生(1920.7.6—2013.9.18),浙江新昌人。1939至1950年,先后在浙江丽水联合师范学校、浙江大学龙泉分校读书,并相继在新昌小学、新昌中学、嘉兴青年中学任教。1950年至1954年,先后在北京师范大学工农速成中学师资培练班学习,在上海工农速成中学、上海华东速成实验中学任教,在上海华东教育部工农速算实验班、上海华东文教委员会干部教育局编写教材。1954年11月借调到中央文委干部局、教育部业教司工作。1956年7月调入人民教育出版社工作直至退休。在人民教育出版社工作期间,于1958年下放到山西省稷山县;1969年8月下放到安徽凤阳“五七”干校,并在安徽省教育厅教材组工作至1977年8月;1977年8月至1979年12月,在教育部全国中小学通用教材编写会议任职。
简介:中国的司法体系运作及其改革会影响多方个人与团体的利益,同时也受多方个人与团体的影响。组织研究的学者把这些个人与团体视为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如果将利益相关者的理论应用到中国司法改革的研究中来,则应将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视为两个大型组织,并把司法改革看作这些组织的重大行动目标。依据相关理论,中国司法体系运作及其改革的诸多利益相关者可以被区分为主要利益相关者和次要利益相关者,前者又包含核心利益相关者与非核心利益相关者。法院和检察院系统中的司法人员是核心利益相关者,其根本利益受司法改革的直接影响,并通过日常的岗位职责直接影响司法改革的落实。对全国1748位检察人员的问卷调查表明了司法人员对于执政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的本轮司法改革的基本立场。他们一方面表达了对部分改革任务的困惑与质疑,另一方面也表现出因改革走向不明朗所产生的不安。而在表达机会得不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司法人员与其他一些利益相关者一样,会选择以沉默或者“用脚投票”的方式来应对。这导致优秀司法人才与社会精英的进一步流失,进而对改革产生负面影响。这种不能有效动员利益相关者参与改革的境况,正是司法改革“组织约束”的核心要素之一。为了使本轮司法改革取得更好的效果,可以借鉴利益相关者参与组织决策的“阶梯理论”,为如何在当前的政治语境下有效扩大利益相关者合理参与司法改革决策,提供一些具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