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谨以本片献给为中国新闻法治不懈工作的人们《江海日报》一篇文章特写:《江海经济开发报》中缝刊登的署名文章《错在谁?!》一文引起诉讼法院已受理此案叠印字幕:《江海日报》1988年9月12日星期一激烈的音乐声起,跳出片名:《新闻官司》江海市新闻记者协会。会议厅.一条横幅标语:《错在谁?!》风波新闻发布会。与会者坐满了会议厅,还不时有人从门外进来.会议主持人是记协秘书长苏莉容。她四十多岁,一副精明干练的模样。当她扫视了一下会场之后,问道:“冯鲁来了没有?”与会者中有人回答:“还没有来,主角没到,不能开场!”他是《江海经济开发报》记者小王。“冯鲁来了!”《江海经济开发报》记者小陈说。
简介:编者按:我们编发的这篇文章,是湖北法制报副主编徐晓波同志从新闻记者和编辑的角度出发所写的有关新闻官司中的证据收集、使用、效力等问题的文章,我们认为律师一方面可以从中了解一些记者采编的过程,另一方面,既可以在代理新闻官司时沿着文中的思路去收集使用证据,又可以在给新闻单位当法律顾问时,指导记者怎样收集保存证据。认真阅读此文,对律师是有一定启发的。一新闻单位或新闻作者在新闻报道中,由于多种原因,常会被控侵权而涉及诉讼,这就是所谓的“新闻官司”。应该说,新闻单位和新闻作者在新闻报道中,特别是在开展舆论监督过程中,发生新闻诉讼,并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一方面,新闻单位和新闻作者从事新闻报道,开展舆
简介:新闻舆论监督,顾名思义,就是公众通过作为舆论载体的新闻媒体对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现象进行监督。舆论监督作为广泛的社会监督的一部分,它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是无可厚非的。然而,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随着新闻舆论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类新闻侵权诉讼也随之增多。据有关资料介绍,仅2001年一年中,全国各地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新闻侵权诉讼就达一千多件。对此,不少新闻工作者忧心忡忡,认为现在搞舆论监督犹如走钢丝,一不留神就会惹上官司甚至掉下深渊。对于新闻侵权诉讼的增多,我们不能简单地说它是好事或是坏事。因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它反映了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其人格尊严不容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