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司法鉴定是一种法律服务行为,其证据性、科学性、中立性等基本属性均得到了法律法规及社会大众的广泛认可。近年来,司法鉴定的公益属性亦被提出,并在国家及各省级层面的文件中日益强化,在司法鉴定实践中广泛推广,逐步成为司法鉴定的基本属性之一。但当前,我国在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登记时依旧将鉴定机构登记为普通企业,并采用普通企业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这种机构定性及管理模式给当前司法鉴定行业发展带来诸多问题,影响鉴定质量和司法鉴定的社会公信力。那么,就有必要从司法鉴定的本质和司法鉴定的现状出发,从新定性司法鉴定的机构属性,将司法鉴定机构的非营利性组织定性提上日程。
简介: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发展,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应运而生。工程造价的确定是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结果,由于工程造价的单一性、动态性、专业性、大额性,再加上不同项目参加者基于不同的立场,造成工程造价确定的复杂性。同时,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加之建设各方法律意识的增强,建筑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逐年上升,使得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引发的案件成了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疑难杂症”,因此往往需要借助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和相关机构,对待证事实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出具工程造价鉴定意见来辅助委托人对待证事实进行认定,因此,工程造价鉴定工作就成为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重要内容。但在现阶段,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存在着一些客观问题,本文对于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希望能够提供有益的建议和思路。
简介:摘要: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工程项目数量逐渐增多,工程规模不断扩大。工程建设具有施工周期长、涉及环节多,是一项复杂新、综合性作业。决定工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也会错综复杂,尤其是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阶段,需要鉴定材料数量大,鉴定难度较高,鉴定资料复杂,需要鉴定的问题十分尖锐。造价鉴定机构与造价鉴定人员在鉴定的过程中常与法官在审判过程中会出现无意识的错位情况,鉴定人员侵占了审判法官的司法审判权,审判法官过于依赖工程造价人员的鉴定结果,审判法官侵占了鉴定人员的鉴定权,没有依靠法律进行合理判断,当事人与代理人无法准确的判断问题的所在,司法审判公平性、准确性受到质疑。本文结合常见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情形,深入分析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常见问题及其操作方法,为规范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流程,明确法官与鉴定人员的职责,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与公平性,提供了宝贵的借鉴性经验。
简介:【摘要】目的:在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中采用CT成像技术,做好应用价值的判定。方法:通过选取参与本次研究的被鉴定人共计40例,被鉴定人年龄均处于23-68岁,均值处于24.90±2.35岁。患者分别采用x线、CT进行检查。通过采用螺旋CT扫描仪进行应用。结果:通过对被鉴定人进行确诊情况比较,采用CT确诊率、敏感性、特异性在79.9%、81.3%、78.1%,CT整体确诊率、敏感性、特异性在88.9%、88.9%、89.4%。通过对被鉴定人进行骨折情况的比较,经CT检查患者肋骨骨折、椎体压缩性骨折、脊柱骨折人数分别为13例、20例、7例。结论:在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中采用CT成像技术,整体应用价值相对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