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重庆系列涉黑案表明,涉黑类犯罪的参与主体大多是农民、无业人员、社会其他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从犯罪原因来看,这一现象的出现并非偶然,它是当前经济体制的转轨、犯罪亚文化的影响、社会对某些方面的控制弱化、社会部分成员思想、价值追求和心理的变化以及反黑配套法律的缺陷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为了从根本上惩治和预防此类人员实施涉黑违法犯罪,达到长效治理的目的,不是单纯地依靠刑事法律就能解决的。要彻底扫除这种犯罪,必须针对其犯罪特征,找出犯罪原因以对症下药。就参与犯罪的主体来看,要真正根除这种些人犯罪的可能性,迫切需要大力传播优良文化,引导此类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等。
简介:近年侵害医护人员、扰乱医疗秩序的涉医犯罪持续高发。我国刑事法律面对涉医犯罪时的疲软,难辞其咎。实体上,能够适用的罪名不全而且门槛高;既有罪名在适用上亦存在诸多盲区;对罪数问题在认定上粗糙、不充分;量刑倾向存在政策从严、实务从宽之冲突。程序上,执法不严,对涉医犯罪的处置呈现行政、民事甚至私人化现象;滥用刑事和解,忽视涉医犯罪的'外部性';刑事自诉被闲置,控诉补充功能缺位。顺应我国刑事立法的功能转型与立法走向,针对具有'公共性'和'特殊性'的医疗领域增设专门之犯罪类型,强化对公众行为的规制与引导,确有必要;但在各罪设置中,尚有诸多立法议题需要明确。现时,则应充分运用既有罪名实现梯队补给;执法、司法亦要始终配套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