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比较分析不同冷冻保存条件对血清及质控品稳定性的影响。方法采用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检测不同冷冻温度保存下的质控品和健康人混合血清,保存温度分别控制在-20℃、-10℃,并于保存后1、2、4周进行检测,计算质控品及血清中各项检测指标的均值、标准差及变异系。结果干粉质控品不同保存温度的RCV%均较理想,血清-20℃冷冻保存4周后ALT的RCV%超过推荐值,由此说明血清保存时间过长对ALT的稳定性有一定影响,血清-10℃冷冻保存4周后ALT、ALB、TBIL等多项检测指标的RCV%超过推荐值,表明血清-10℃冷冻保存对稳定性影响显著。结论不同冷冻保存温度对固态的干粉质控品稳定性无明显影响,但不同冷冻保存温度对血清的稳定性影响显著。
简介:摘要:木文简单介绍了流化干燥机(542)的主要工作原理,通过对围挡、风门开度进行了认真分折,经过改造和调整,解决了这些问题,提高了流化干燥机(542)一区热风温度稳定性提高,使得一区热风温度合格率均值达99%,改善了梗的质量,基本满足了梗丝干燥工艺要求,达到了我厂的质量标准。
简介:法律语言是全民语言功能分化的产物。全民族共同语在不同的社会活动领域里执行不同的社会功能,久而久之便形成各种不同的社会变体、功能变体。法律语言乃是全民共同语在法律事务领域中传递法律活动信息、执行立法和司法功能而逐渐形成的社会功能变体。法律语言一经形成,便不能随意变更。在同一时代、同一语言社会中,任何一个社会成员为处理法律事务而使用语言时,都必须自觉地接受其制约,遵循其规范。例如在法庭上,我们常常可以听到审判长这么说:“传证人×××到庭!”这一句话能不能改说成“叫证明人×××出场”呢?显然不能。原因仅仅在于,前者是现代中国业已约定俗成了的法律用语,而后者却不具有法律特点、法律色彩,不是法律用语,因而不适用于法律活动领域。可见,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法律语言是相对稳定的,不允许任意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