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亲手的理论来源于限制间接正犯,概念来源于宾丁.目的作为亲手一种,与构成要件的形态相关联.从构成要件的外部形态观察,目的作为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欠缺目的不具有征表违法性;从规范形态上考察,目的与违法性具有关联,反映了行为无价值的立场.目的在亲手归属中属于实质的亲手.

  • 标签: 亲手犯 目的犯 超过的主观要素
  • 简介:由于目的中犯罪目的的难证明性和侵犯人权的可能性,其地位遭到司法界和理论界的广泛质疑。本文通过分析目的与四种定罪机制的关系,肯定了目的在定罪中的重要地位,并提出通过规定犯罪目的的基础事实和设置兜底罪等方法,对目的进行完善。

  • 标签: 目的犯 定罪机制 兜底罪
  • 简介:我国刑法学从形式角度对目的进行分类,德日刑法学从实质角度对目的进行分类。目的理论的提出和发展是类型思维的产物。根据类型的层次性,可以将非法定目的分为真正和不真正非法定目的。这种分类有利于深化对目的主观要素及目的犯法律适用的理解。

  • 标签: 类型 真正非法定目的犯 主观要素 法律适用
  • 简介:本文从目的的未完成形态(包括预备、中止、未遂)与完成形态(既遂)、目的形态、目的的罪数形态(包括继续、转化)等三个方面对目的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 标签: 目的犯 继续犯 犯罪形态 共同犯罪形态 转化犯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长期以来,我国刑法理论在目的这个问题上热衷于讨论所谓的目的说和动机说,并为此投入了大量的学术资源。[1]有学者认为动机说与目的说在刑法具体问题的处理上没有什么不同,因此对此加以区分就很难说有现实意义。[2]也有学者认为这种讨论源自于对外国刑法学的片面理解和主观主义的影响,并主张以直接故意意志因素和意志以外的目的或断绝结果和短缩二行为替代之。[3]

  • 标签: 目的犯 直接故意 行为犯 意志因素 间接故意 陈兴良教授
  • 简介:目的之“目的”,实质是犯罪动机,它是犯罪故意之外的独立的主观方面构成要件。对目的的教唆者、帮助者,只有明知目的之“目的”,才能与目的形成共同犯罪故意,并进而构成共同犯罪,其理论根据是“共同故意犯罪说”。

  • 标签: 目的犯 教唆 帮助 共同故意犯罪说
  • 简介:合理限定过失的归责范围是规范保护目的理论产生的原因,归责的规范化与实质化是该理论产生的基础。规范保护目的理论将归责判断从模糊的生活经验标准转到规范标准上来,对现代刑法归责体系的建构发挥了决定作用,对不法构成要件的成立也有重要限制功能。在这方面,社会相当性理论具有不彻底性,容许危险理论的运作也需要规范保护目的理论的协助。规范保护目的理论有助于说明过失不法,借助该理论,客观归责理论“重构”了过失。确定规范的保护范围,一方面应以规范保护目的为起点,另一方面应与单纯的反射性保护效果划清界限。就规范保护范围的义务基础而言,目前存在形式义务说、实质义务说和规范限制说的争论。对我国来说,在罪刑法定原则框架下建构规范限制型的规范保护目的理论具有妥当性。在该理论的适用范围上,既要反对以偏概全的“虚无论”,也要反对不切实际的“万能论”。

  • 标签: 规范保护目的 过失犯 客观归责 因果关系
  • 简介:海峡两岸经济刑法中显性目的的立法存在许多共性与个性。两者在显性目的的内容上多有贪利色彩。一般都对经济刑法的显性目的设置了罚金刑等刑罚。在个性上,有时不宜简单做出好与不好(优或劣)的判断。总体上双方均有值得对方借鉴之处。

  • 标签: 经济刑法 目的犯 意图犯 立法比较
  • 简介:<正>刑法的竞合论(DieLehrevondenKonkurrenzenodDieKonkurrenzlehre)是刑法学上最复杂且棘手的问题。其中,因法条的错综关系而极易混淆的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的区分,莫衷一是。二者的界限,一方面,以真假竞合的区分为前提,涉及罪数本质、不法内涵、同一法益、构成要件的评价等一系列关乎犯罪形态竞合理论的本体问题;另一方面,在行为单数的基础上,法条竞合和想象竞合所该当的犯罪数、所侵犯的法益数的差异还有有重要的刑罚适用意义。因此,法条竞合和想象竞合的区分,牵一而动及犯罪论、刑罚论的疑难问题,既是基本理论的推敲,又是诸多实践问题的根本,无愧于犯罪形态理论最为重要的问题。

  • 标签: 法条竞合 想象竞合 犯罪形态 法益 罪数 刑罚适用
  • 简介:《刑法》第347条对于贩卖毒品罪是以简单罪状的形式加以描述的,相关的司法解释也未对该罪的构成要件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对于其犯罪主观方面是否需要"以牟利为目的",在理论研讨和司法实务上都存有争议。"以牟利为目的"的主观要件,并未对贩卖毒品罪作出符合刑法文本的合理解释,也不能契合刑法设置贩卖毒品罪的立法原意。从目的的立法特点和贩卖毒品罪的法益类型出发,将"以牟利为目的"排除在贩卖毒品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之外,能够厘清贩卖毒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也有助于精确表达立法者设置贩卖毒品罪的立法意图。

  • 标签: 贩卖毒品罪 犯罪构成 主观方面 刑法解释 目的犯
  • 简介:当前中国自然与法定区别理论多借鉴国外理论,主要是德国和日本的学说。然而,德国学者将两者区别的目的是想将违警罪排除于刑法外,意图在立法上明确划分刑事不法与行政不法。日本学者讨论两者的差异,立论的目的在于讨论行政刑法是否可以不必完全适用普通刑法总则的问题,强调只要在形式上区分普通刑法与行政刑法即可。两者都无法真正解决中国自然与法定的区别问题,自然与法定区别的真正价值体现在立法上,两者的区别是为了寻找自然与法定入罪上的差异,并为具体类型的法定入罪提供指导作用。其区别体现为法定的超常性。可以从两方面予以论证,首先,法定将市民社会里较高层面的道德纳入其中,这无形中拉高了最低限度道德的底线;其次,法定除体现市民社会愿望道德的诉求外,更多体现了政治社会的要求。

  • 标签: 法定犯 自然犯 法定犯的超常性
  • 简介:在某个停车场,车主们正匆匆忙忙地找自己的车。这时,一位车主发现前面有个留长发的年轻人正走向自己的车。于是,他立即走上前,拦住那个年轻人:“你要干什么?”

  • 标签: 盗车 年轻人 停车场 车主
  • 简介: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理论中关于不能的学说异常复杂,存在主观说和客观说的基本对立。进而基于对危险的判断基准的理解不同,又有"纯粹主观说"、"抽象危险说"、"具体危险说"、"客观危险说"等的论争。承认能未遂与不能未遂的分类具有合理性,区分二者对于刑事司法实践中正确量刑具有一定的意义。对于不能未遂的种类及其称谓,宜采纳"工具不能"与"对象不能"的观点。不能未遂的成立范围应当按照具体危险说的标准来确定。不能未遂负刑事责任的根据,在于其具备了主观罪过和客观犯罪行为这两个犯罪构成中最基本的要素,并且进而决定了其具有相当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迷信与不能之不同,在于其缺乏犯罪行为。

  • 标签: 不能犯 未遂犯 不能犯未遂
  • 简介:'危险是既遂'这一传统观点既缺乏刑法理论根基,也无法指导刑事司法实践.事实上,危险只是与之相对应的实害的未遂形态.这是刑法基本原理和刑法应有之精神所决定的.

  • 标签: 危险犯 既遂 未遂 犯罪结果
  • 简介:不能未遂是犯罪未遂领域的重要问题之一,迷信作为一种不可罚的行为与不能未遂具有一定的联系和区别,对不能未遂问题的正确理解,有助于我们准确界分罪与非罪行为。本文认为不能未遂与迷信在行为危险性、犯罪故意方面、认识错误方面以及法律后果上具有重要区别。认识这些区别有利于我们在理论和实务中对相关行为做出正确的判断。

  • 标签: 不能犯未遂 迷信犯 区别
  • 简介:摘要德国关于不能的问题,不同于日本及我国没有规定,明确分为对象不能和手段不能,主体不能没有提及。不能未遂作为与普通未遂不同的类别予以处罚,导致刑罚的范围过宽,区分不能未遂与假想犯罪变得困难也具有重大意义,尤其是针对主体不能及认识错误的场合。

  • 标签: 不能未遂犯 主体不能 认识错误
  • 简介:死刑存废之争,日益激烈,然又久久相持不下。对比死刑存废之各种观点,主要集中于哲学基础、伦理学基础和刑罚学基础,围绕这三个焦点展开的论证各有其合理性及非合理性。实际上,死刑的存废问题,对于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而言,归根结底是一个死刑存废的界限问题。自然、法定的分类理论,或许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解决死刑存废的界限问题。对于自然保留死刑,对于法定废除死刑,如此可以达到刑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权"的基本功能。

  • 标签: 死刑废除论 死刑保留论 自然犯 法定犯 界限
  • 简介:转化是指某种犯罪因符合一定的条件,依法转化为另一种更为重要的犯罪形态.因此,应从它们的概念特征及其他罪数形态的区别作一探讨.

  • 标签: 转化犯 罪数 罪质 中国 刑法
  • 简介:徐留成在《政治与法律》2008年第9期撰文认为,身份是一类犯罪,并非指一类犯罪人。作为一类犯罪的身份,是指法律规定的以实施犯罪的行为者在行为时所具有的刑法身份为定罪要件或法定量刑情节的犯罪。刑法身份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定罪量刑具有影响的一定的个人要素或一定的单位附属条件。包括自然人刑法身份与单位刑法身份。类罪特征、

  • 标签: 身份犯 法定量刑情节 法律规定 定罪量刑 犯罪人 行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