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国家新颁布《教育规划纲要》的逐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能不能培养出适应新世纪要求的、能够迎接新挑战的人才,更成为时代对基础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提出的新课题。这一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我们每一个农村义务教育领域的工作者都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特别是近几年农村学校的学生大量外流到城区就读,给我们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使我们不得不把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中的一些问题提到日程上来。
简介:社会国原则是起源于19世纪的一项宪法原则,以国家给付义务为逻辑起点,以保护弱势群体,维护最低限度的实质平等,创造机会平等为意旨。作为社会国原则具体展开的社会权,其核心即国家给付义务。劳动权作为社会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现仰赖于国家给付义务。劳动权国家给付义务可分为"因果型"给付与"目的型"给付两大基本类型,以物质性给付、服务性给付、制度性给付和程序性给付为基本内容。然国家是否为给付、对谁为给付、给付到什么程度算尽到了义务,一般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存在国家给付义务的基准,包括横向基准的国家给付义务范围和纵向基准的国家给付义务程度两个方面,劳动权国家给付义务程度应以自由权为上限,以人性尊严为下限,以平等权为准则,以国家能力为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