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以2003-2009年沪深A股主板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配对检验和多元回归的方法,研究了终极控股股东与会计稳健性“有效需求不足假说”和“利益侵占假说”。研究发现:(1)终极控股股东控制权比率越高的组,会计稳健性越小,即或有控股样本公司会计稳健性高于相对控股组样本公司,而相对控股样本组公司又高于绝对控股组样本公司;(2)终极控股股东控制权与所有权分离程度越大,会计稳健性越低;(3)终极控股股东为国有性质的公司会计稳健性高于民营性质的公司。本文的研究深化了我们对新兴市场国家制度环境下会计稳健性理解,同时对进一步规范会计稳健性相关的制度安排和监管具有重要的启示和政策意义。
简介:摘要:公司法解释三施行后,公司隐名股东的存在逐渐被法律条文固定认可。隐名股东能否越过名义股东直接向公司主张知情权,司法解释中对于该问题并没有明确允许或禁止,这里存在两个层面的问题。第一个层面的问题是隐名股东应如何认定;第二个层面的问题是隐名股东的身份若可确定,其应如何向公司主张知情权在内的股东权利。法院审理的隐名股东知情权诉讼案件中,从案件检索中看绝大多数案件对直接起诉要求行使知情权持否定态度,但需要注意的是隐名股东向公司直接要求行使股东知情权之前应首先确认其股东资格身份,且应注意区分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不同情形。
简介:众所周知,小股东在公司中处于弱势地位,其权益极易受到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经营者的侵害。随着投资日益大众化,以及大股东掏空与侵吞上市公司和小股东利益的事件层出不穷,少数股东权益保护已经成为国内外证券市场的一个共同话题。股东行动主义.作为外部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的行动理念正日益兴起.对公司产生日益重大的影响。股东行动主义是相对消极投资而言的,二者的区别在于.在出现公司经理层以及大股东侵吞公司以及小股东利益的时候,选择积极投资的股东会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用手投票”:而选择消极投资的股东只是简单地将股票卖掉,“用脚投票”。
简介: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应运而生,大量的上市公司对经济的蓬勃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在我国目前的上市公司中,股权集中的现象非常常见,因此在大股东掌握了实际控制权之后,很容易利用上市公司对自身进行利益输送。由于目前我国针对大股东掏空行为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而且部分上市公司内部治理不当,内部监管机构形同虚设,大股东采用各种违规手段掏空上市公司,例如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极其隐蔽的关联交易、违规担保等。恶劣的掏空行为给资本市场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因此,如何遏制大股东利用手中的控制权对企业进行掏空,降低利益相关者的损失,维持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是一个值得关注和探讨的话题。本文选用欧浦为研究对象,在对文献整理的基础上,运用委托代理理论、控制权理论、公司治理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进行案例分析及经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