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巡警部的组建作为推行“新政”的组成部分,清朝政府于1901年9月12日下令各地创办巡警。从此,京师及许多省份为建立地方专职警察进行了4年多的尝试,但警政建设却未能走入正轨,其主要原因是清政府没有一个明确的指导计划和方案,也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地方各自为政,各地警察机构的设施、名称、管理、章程、职权错综纷纭,参差混乱。于是,一些贤达之士和有重要影响的人物,建议在中央设立主管机构,统一指导。四川总督岑春煊率先倡导设立一个中央警察统管机构。1905年9月3日,袁世凯上了一道奏折,建议清政府设立巡警部,并推荐其部下徐世昌为巡警部尚书,赵秉均为侍郎。1905年10月8日,慈禧照准,下令设立巡警部,产生了中国第一个中央警察机关,距今整整100周年。
简介:摘要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是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可缺少的执法力量,它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检察工作秩序和保障检察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检察队伍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其职能是其他检察人员所不能代替的。司法警察队伍建设通过近几年探索、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人员数量、素质、装备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不容置疑的是,司法警察队伍发展过程中,也出现许多新问题,使法警队伍在检察机关处于弱势地位,法警工作的开展也相对滞后于其他检察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法警的工作积极性,从而限制了法警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为此,笔者对如何搞好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谈几点粗浅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