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重大修改,引入了数额与情节并重的二元定罪量刑标准.最新的司法解释具体化了这一标准.从规范法学的角度对有关情节的适用加以考查,存在着情节标准中的数额问题、标准竞合下的情节适用问题以及数罪并罚下的情节适用问题等争议问题.对于情节标准中的数额问题,应当坚持罪刑相适应的基本要求,将特定“情节”的数额因素比照“数额”标准加以考量.对于标准竞合下的情节适用问题,应当以数额为基准,并辅以“重法优于轻法”原则加以处理.对于数罪并罚下的情节适用问题,应当贯彻充分评价与禁止重复评价之原则,区分不同情形进行处理.
简介:祁阳县紧扣实际,推行'三个三'工作法,充分把握换届选举工作主动权,确保换届工作组织有序、程序到位、选举合法。祁阳县共3个街道、23个乡镇(含金洞管理区3乡1镇),总人口113.63万人,其中选民80.0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数的71.6%。2016年10月,祁阳县顺利选出了新一届县人大代表318人、乡镇人大代表1503人。随后,分别召开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县
简介:至今为止,西藏农牧民共历经8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通过收集西藏林芝市朗县52个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官方资料和问卷调查的数据分析得出,农牧民高度认可换届选举,并积极参加选举活动,候选人的得票率普遍较高。然而在"多高"的背后却存在委托投票、被动式参与现象。深入调查发现,组织鼓动下的动员参与、农牧民的成本收益权衡、政治觉悟以及村庄整合与虫草纠纷等因素都会影响农牧民的政治参与效果。因此,有必要从端正宣传动机、提高农牧民政治参与意识、发挥乡村"精英"作用、宗教文化的引导功能、农牧民对村庄的认同感等方面提出完善基层民主选举工作,为推进西藏村民自治的民主化进程提供一些参考建议。
简介:摘要选举制度是我国公民参与国家政治事务以及真正实现当家做主权利的一种重要途径,它从制度上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当前户籍制度是造成我国城乡二元格局现状的一个重要的原因,也是阻碍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一块“硬骨头”,由于人们对户籍制度路径依赖程度强,改革欲望低,因此户籍制度一直难以终结。由于城乡二元格局也就使得我们国家在城市与农村实行了不同的选举制度,在农村我们主要实行的是村民委员会来代表村民对农村公共事务进行管理,但是,该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也因地区和民俗的不同出现了一些弊端,本文就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现状进行分析以期能够提出合理适当的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