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违法建设是指在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未经土地、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违法建设审批规定的建设项目,以及未按规定取得有关建设许可的建设行为。违法建设行为是综合性违法行为,既是违反城乡规划法管理的建设行为,也是违反建筑法规定的建设活动,还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违法建设种类繁多,成因复杂,管理控制对策多样,本文主要在城乡规划管理方面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探讨。
简介:近年来,我国反垄断执法日趋成熟且执法力度明显加大。一些反垄断执法案件的结果引起社会和理论界的关注。与欧美的'单罚制'不同,我国反垄断法对实施垄断行为的经营者财产处罚采取的是'双罚制',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方式存在行政法理论上的缺陷和具体计算方面的不确定性,导致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对于没收违法所得处罚的适用处于游移不定的状态,从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的近百起反垄断执法案件的结果来看,行政处罚畸轻的情况非常普遍,很难达到对违法行为人的威慑效果。从短期来看,我国反垄断法所规定的罚款处罚的幅度过低,难以取代没收违法所得处罚的威慑效果,因此,在不提高罚款处罚幅度的前提下,执行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对于反垄断法的正确实施有其必要性和正当性。从长期来看,我国反垄断法的行政处罚采取单一的罚款处罚方式,取消现行的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方式,无疑是一种进一步推动反垄断执法的合法、明智和科学的选择。
简介:摘要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满足群众需求,保障性住房、医院新(扩)建、地铁等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都在有条不紊的建设中。建筑企业的不断增多,特别是建筑业执业人员的流动逐渐频繁,给建筑业行业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近年来,随着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承包单位为确保企业发展、追求企业效益,对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的“明令禁止”视而不见,建筑业领域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表现形式层出不穷,加强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调查成为我们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2014年8月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对建筑业领域违法行为的相关法律认定问题作了详细的界定。尽管如此,由于违法行为之间有其“可左可右”的临界点,加之其他因素,实践中对同一种违法违规现象的认定也极不统一。
简介:转售价格维持的反垄断分析框架经过一个多世纪的演变,正在经历着从"本身违法"向"合理原则"的转变。日本在2015年修订《流通交易习惯指南》的过程中顺应了这一国际潮流,并确立了转售价格维持应当适用"合理原则"进行分析的原则。不过该《指南》仅仅将避免搭便车作为转售价格维持的唯一合理事由,而未对其他的合理事由进行明确。本文认为转售价格维持涉及企业之间的合作,大多具有促进竞争的效果,因此应当对于其合理事由的范围进行扩张。从经济效应的角度而言,其他合理事由应当包含特许经营中的转售价格维持,以及为了降低销售风险而实施的转售价格维持。此外,限定最高转售价格的行为也应当在原则上被认定为具有促进竞争的效果。
简介:基于16省2428份有效农户调查数据,在对农户资金需求以及借贷行为偏好分析的基础上,从农户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认知、意愿、申请、获贷四方面研究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行为。结果表明:短期而言,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农户需求不高;但长期而言,外源正规借贷偏好的农户借贷特征有向农户农业投资增加的趋势,保障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可行性;农户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认知程度很低,信息不充分是阻碍现有农户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主要原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发生率低,且多为短期小额借贷为主,多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人力资本投资上,各试点模式的具体操作不同,因此在抵押物要求、利率以及交易成本上存在较大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