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集体劳资争议容易酿成群体性事件,危及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创新的新常态下,在劳动者利益需求多元化的背景下,集体劳资争议呈现出了数量多、规模大、形式多样、诉求多样、组织性强等新特点.针对这些新特点,集体劳资争议的解决应着重考虑畅通诉求渠道,发挥各级工会与仲裁、审判机构的作用,达到可协商、可调解、可仲裁、可审判的目标.当前建立和完善劳资争议解决机制的主要思路是一是完善集体合同立法,提升劳动者在集体合同签订中的主体地位.二是发挥工会的作用,推动集体协商工作,使集体劳动争议通过调解得到解决.三是积极推进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可裁可审,畅通仲裁、诉讼的渠道.四是明确各级政府在集体劳动争议事件中的角色定位,推动集体劳动争议的协调处理.
简介:近年来,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时有发生。这些案件多发生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企业,涉及人数多,冲突性较强,处理难度大,有的甚至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当前集体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缺失的状态下,很多集体劳动争议得不到及时的解决,最终酿成群体性事件,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人民调解由于其性质、特征等和集体劳动争议具有高度的契合性,解决集体劳动争议也是职能和任务,因而发挥其在解决集体劳动争议中的优势,可以最大限度地将集体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调解层面,防止劳动关系矛盾升级。为此,需要明确将集体劳动争议纳入人民调解组织的受案,分层推进,并加强处理集体劳动争议技能的培训。
简介:集体劳动关系在企业中的状况目前还未得到应有的关注和分析。我国企业工会的弱势和功能的内部冲突造成了企业集体劳动争议的特殊表现形式和处理方式,在企业的集体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权益被普遍侵害。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人事仲裁院106起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与处理情况表明,集体劳动关系中劳资双方矛盾的成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在当前经济新常态背景下,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一些企业实施减员增效等改革措施过程中造成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二是企业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追求利润最大化,采用一些非法手段逃避法律责任造成的劳资纠纷。在实践中,我国现行的集体争议处理制度保障既有优势也有不足,另外,在处理集体争议制度中调解机制的适用性也是值得质疑的,软化法律标准在司法中容易造成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二次侵害。